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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加强工地扬尘噪声管控,推绿色智慧工地建设

更新时间:2026-03-05 建设快讯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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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6年3月4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和噪声管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环境治理提出系统性、高标准要求。

2026年3月4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和噪声管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环境治理提出系统性、高标准要求。该文件不仅体现了辽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决心,也标志着建筑施工领域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智慧化、法治化”治理转型迈出关键一步。

一、“六个百分百”+噪声限制作业,构建绿色施工硬标准

《通知》明确提出,全省所有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面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即工地周边100%

堆放100%覆盖、出入10不得带泥上路、100%硬化、湿法作业100%落实、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这一系列措施旨在从源头控制粉尘扩散,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同时,在噪声管控方面,《通知》划定明确红线: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严禁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确因特殊工艺需夜间施工的,必须依法申请夜间施工证明,并提前24小时公示告知周边居民。此外,高考、中考及重要会议期间,考场、会场周边一律禁止噪声作业,彰显对民生关切的高度重视。

二、压实三方责任,形成闭环监管体系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通知》强调“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的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建设单位须将扬尘与噪声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并足额拨付;施工单位需编制专项防治方案并在现场公示责任人与投诉电话;监理单位则要将环保措施纳入日常监理内容,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这种“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治理,谁监理、谁监督”的责任链条,有效避免了以往推诿扯皮现象,推动形成从立项到竣工全过程的闭环管理机制。

三、科技赋能监管,推进“人防+技防”深度融合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大力倡导智慧工地建设,要求各地加快推进辽宁省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应用。项目需将视频监控、AI识别、扬尘噪声实时监测、

喷淋、车辆冲洗平台、运行数据等智能设备全面接入平台,实现“数据自动采集—智能分析—分级预警—精准推送”的数字化监管流程。

此举不仅提升监管效率,更推动企业由“被动整改”转向“主动合规”。通过技术手段固化管理标准,可有效遏制人为疏忽或故意规避监管的行为,为长效治理提供坚实支撑。

四、强化执法与公众参与,打造共建共治新格局

《通知》还部署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与典型案例曝光四大行动。各级住建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突击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并公开曝光反面典型。

与此同时,文件强调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要求施工现场公示举报电话,鼓励市民参与监督。对重大疑难投诉,将联合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合会商处理,真正实现“民有所呼、政有所应”。

五、长效机制+宣传教育,筑牢生态文明施工根基

为防止“一阵风”式整治,《通知》要求各地制定本地实施细则,建立月度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年10月底前汇总上报工作进展。同时,通过安全生产例会、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广泛宣贯《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全行业文明施工水平。

这份《通知》不仅是辽宁住建系统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更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保障。随着各项措施逐步落地,辽宁的建筑工地将不再是尘土飞扬、噪音扰民的“灰色空间”,而有望成为安全、整洁、智能、和谐的“城市新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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