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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第7部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更新时间:2026-03-06 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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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就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 第7部分:可燃液体与可燃气体装置(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日,并公布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 防火安全标准, 征求意见

正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本质安全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就《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 第7部分:可燃液体与可燃气体装置(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标准由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等单位牵头起草,系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九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53号)制定。

本次征求意见旨在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在涉及可燃液体与可燃气体装置方面的防火设计、材料选用及安全防护措施,强化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交通安全运行。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liuleiyao@126.com)或书面信函方式提交意见建议。纸质意见请寄送至: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地址为青岛市瑞昌路226号,邮编26603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日。

注:文中相关内容或附件等,请点击 “阅读原文” 查看官方原公告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 纠错/举报 本文经授权发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kf@zjtcn.com
住建部
职位:土建 擅长专业:土建、安装、装饰、市政、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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