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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住房租赁条例》出台 夯实租购并举法治根基

更新时间:2026-03-31 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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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住房租赁条例》作为国家层面首部住房租赁专项法规,明确出租人、承租人、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网络平台等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秩序,健全监管机制,推动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关键词:住房租赁条例, 租购并举, 市场监管

正文内容:

近日,国家正式出台《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领域的国家级行政法规,标志着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改革迈出关键法治步伐。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均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条例》的颁布正是落实这一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条例》系统界定了各类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边界。其中,对出租人提出明确要求:用于出租的住房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强制性标准;单间居住人数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满足属地政府规定;不得无故克扣押金,严禁擅自进入租赁房屋或采取暴力手段驱赶承租人。承租人则需安全合理使用房屋,并遵守物业管理规约。

针对住房租赁企业,《条例》强调其发布的房源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严禁虚假宣传;从事转租业务的企业须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同时,对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人“二房东”,参照企业标准进行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发布房源前须核实产权信息并实地查验,服务收费项目须明码标价。此外,提供住房租赁信息服务的网络平台经营者,有义务核验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

在监管体系建设方面,《条例》要求各地依托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合同备案、房源信息登记与动态监测等工作,并实现与民政、自然资源、教育、市场监管、金融、公安、税务、统计等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切实提升承租人在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还确立了住房租金监测机制,由相关部门定期公开不同区域、类型住房的租金水平,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引导社会预期,促进租金平稳运行。

下一步,各地需依据《条例》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推进地方性住房租赁立法进程,力争早日建成覆盖全国、层级分明、衔接有序的住房租赁法规体系。同时,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整改或予以处罚,确保法规落地见效。

《住房租赁条例》的施行,不仅为亿万新市民、青年人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也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筑牢了制度基础,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治理价值。

注:文中相关内容或附件等,请点击 “阅读原文” 查看官方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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