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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住房租赁条例》出台 助力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

更新时间:2026-06-13 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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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住房租赁条例》聚焦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承租人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地方政府监管职责,为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供法治支撑。

近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首部系统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标志着住房租赁领域法治建设迈出关键一步。该《条例》紧扣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决策部署,旨在破解当前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出租人、承租人及相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甲醛房”“群租房”、押金无故克扣、虚假房源等乱象,《条例》作出精准回应。明确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对单间居住人数、人均最低使用面积设定刚性约束;强化出租人退还押金义务,并要求从事转租业务的企业开设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同时压实网络平台和经纪机构对房源真实性与发布者身份的审核责任。此外,《条例》细化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方面,《条例》着力营造透明、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基本信息,确保交易过程阳光化;通过加强市场监管遏制恶性竞争,鼓励企业提供高品质、长期化的租赁产品,推动行业向专业化、规模化转型。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为基础性的金融创新如长租公寓资产证券化、存量商品房盘活转化等提供了清晰的制度预期,有助于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

《条例》还突出属地管理原则,赋予地方政府三项核心职能:一是建立健全租金监测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住房的租金参考水平;二是全面推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提升履约效率与风险防控能力;三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将租赁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总体来看,《住房租赁条例》既是应对现实挑战的治乱之策,更是引领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长远之举,将在完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增进民生福祉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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