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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虚假考勤!济南发文筑牢农民工“护薪”防线

更新时间:2026-05-21 建设快讯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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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考勤与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26〕8号),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考勤设备标准以及工资支付流程作出了前所未有的严格规定。

近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考勤与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26〕8号),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考勤设备标准以及工资支付流程作出了前所未有的严格规定。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济南市在根治工程建设领域“顽疾”——欠薪与资金挪用方面,迈出了技术化、精细化和闭环化的重要一步。

严把入口关:技术赋能,根除虚假考勤

此次新规首先从技术源头上对考勤设备提出了硬性要求,旨在解决长期困扰行业的“代打卡”和“异地考勤”问题。通知明确要求,所有考勤设备必须与

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对接,并具备三大核心功能:活体检测、场所定位和数据存储。这意味着,传统的照片、视频等作弊手段将彻底失效,因为设备必须支持双目红外或面部识别等活体检测技术,识别准确率要求达到100%。同时,通过搭载北斗或GPS定位模块,系统将划定项目电子围栏,确保只有在施工区域内才能进行有效考勤,从物理空间上杜绝了远程打卡的可能。这一系列技术壁垒的建立,为后续的工资核算提供了真实、不可篡改的数据基础。

精准界定范围:严防“搭车”发放,确保专款专用

在明确了“谁在干活”的问题后,新规对“给谁发钱”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划清了农民工与管理人员的界限。文件明确指出,严禁将承包企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分包企业的管理人员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等非项目农民工纳入工资专用账户的发放范围。这一规定直击行业痛点,有效防止了企业利用工资专户套取资金或进行财务违规操作。工资专用账户的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仅用于支付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农民工劳动报酬。此举不仅保护了真正务工人员的利益,也规范了建筑市场的财务秩序,避免了专项资金的流失与挪用。

建立硬性挂钩:推行“考勤-工资”强关联机制

新规最核心的变革在于建立了实名制考勤与工资发放的“强绑定”关系,确立了“考勤有记录、工资有依据”的闭环管理原则。一方面,严格执行“有考勤必须发工资”,要求对所有在平台登记并考勤的务工人员按月足额发放工资,落实“月结月清”;另一方面,更严厉地执行“无考勤严禁发工资”,所有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工资的人员必须有对应的考勤记录。这意味着,没有考勤数据支撑,企业将无法从专户中支出工资款项。这种硬性的逻辑匹配,将彻底切断虚假人员冒领工资的渠道,确保每一笔工资都对应着真实的劳动付出。

设定薪酬红线:量化考核标准,遏制虚报冒领

为了防止工资核算中的虚高与欺诈行为,通知中还设定了具体的量化考核标准。文件明确规定,省监管平台内实名制考勤的务工人员,在全市范围内每人每月通过专户发放的工资上限为3万元,且日工资标准不得超过1000元。这一“封顶”措施,结合考勤天数进行核算,能够有效遏制通过虚报工人工资标准或编造考勤天数来套取工程款的行为。企业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工资标准,结合实际考勤天数或工作量如实计算月工资,这使得工资核算更加透明、规范。

压实责任链条:强化监管与惩戒,构建长效机制

政策的落地生根离不开严格的责任落实。通知强调了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与属地监管责任的双重压实。建设单位需保障工程款和人工费的及时拨付,承包企业对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单位则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在监管层面,各区县职能部门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考勤设备合规性及工资发放匹配情况。对于违规行为,将采取严厉的惩戒措施,包括取消设备对接资格、列入审慎使用名单并公示等。这种全链条的责任体系,构建了一个严密的监管网络,为政策的有效执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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