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建筑工程中,最让承包人头疼的问题之一就是:工程已经通过验收,甲方却迟迟不结算、不付款。很多施工方辛苦干活,结果却遭遇“白干”的情况,严重影响资金周转和企业运营。那么,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该怎么办?如何有效维权?
在建筑工程中,最让承包人头疼的问题之一就是:工程已经通过验收,甲方却迟迟不结算、不付款。很多施工方辛苦干活,结果却遭遇“白干”的情况,严重影响资金周转和企业运营。
那么,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该怎么办?如何有效维权?
一、工程验收后的结算流程简述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等相关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2、发包人应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
3、审核完成后,双方确认结算金额并办理支付手续。
但现实中,经常出现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审核、故意压低结算金额甚至完全不回应的情况,导致承包人陷入被动。
二、面对甲方不结算,承包人应该怎么做?
1、分清争议与非争议部分,先协商再行动
当甲方不配合结算时,承包人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步:确认无争议部分。将已完工程中有明确证据支持、对方无法否认的部分单独列出,作为优先结算申请的基础。
第二步:将有争议项目单列出来。对于甲乙双方存在分歧的部分,可先行搁置,不影响其他项目的结算推进。
第三步:主动沟通协商。向甲方发出正式函件或联系函,说明已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结算请求,争取友好协商解决。
2、若甲方拒绝配合,应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
如果甲方明显缺乏诚意,或者故意拖延时间,承包人应果断采取法律手段:
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可就全部工程款或有争议部分提出主张,要求甲方支付欠款及利息。
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若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主张自工程交付之日起计算的利息损失。
3、利用“视为认可”条款保护自己
这是很多人容易忽视但非常关键的一点:
在签订合同时,尽量在专用条款中引用《建设部369号文》(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结算资料后的20~60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否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
这意味着,只要承包人按时提交了完整的结算资料,而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就可以依法主张甲方已默认接受结算金额,从而为后续追款提供有力依据。
三、如何防范结算风险?
1、明确结算时间节点和违约责任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提交结算资料的时间;
甲方审核期限;
超期未回复的后果;
拖延付款的违约金比例。
2、留存完整的过程资料
包括:
图纸变更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单;
材料进场清单;
施工日志;
监理签字文件;
往来函件等。
这些资料是后期维权的重要证据,缺一不可。
3、使用专业结算软件辅助管理
现在很多工程项目都采用专业的造价软件进行进度控制和结算编制,不仅能提高效率,还能规范资料整理,减少人为失误。
4、必要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如果发现甲方有转移资产、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可以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其转移资金或资产,确保判决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