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建筑工程中,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建设单位)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之间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核心法律文件。一份严谨、合规的合同不仅能明确双方责任,还能有效规避风险、减少纠纷。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认真审核合同内容至关重要。
在建筑工程中,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建设单位)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之间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核心法律文件。一份严谨、合规的合同不仅能明确双方责任,还能有效规避风险、减少纠纷。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认真审核合同内容至关重要。
一、合同合法性审查: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在审核施工合同时,首先要关注的是项目的合法性。如果项目本身不具备合法手续,那么即便合同签了,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1、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取得政府审批许可
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环评批复等。
若项目未取得上述批准或超越批准范围,则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2、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范
例如,某些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即使签订了合同,也可能面临政策性停工甚至合同无效的风险。
3、合同中是否存在违规垫资条款
部分建设单位会要求施工单位“带资进场”“垫资施工”,这种行为在《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中被视为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形。虽然不是绝对无效,但存在较大法律风险,需谨慎处理。
二、合同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对方履约能力
合同再完善,签约方没有履约能力也是白搭。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务必对合同主体进行严格审查。
1、发包方资质审查
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有合法的工程建设资金来源;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记录;是否有过往拖欠工程款的历史。
可通过查看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法院裁判文书网等渠道获取信息。
2、承包方资质审查
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资质等级是否满足工程要求;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是否具备类似工程经验。
建议优先选择信用良好、资质齐全、经验丰富的施工单位。
三、合同条款内容审查:细节决定成败
合同条款是合同履行的基础,任何模糊不清或遗漏都可能引发后续纠纷。以下是一些关键条款的审查重点:
1、工程范围与内容
要明确约定施工范围、图纸依据、材料标准、工艺要求等内容,防止因描述不清而产生争议。
2、工期安排
应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顺延条件及违约责任。对于不可抗力、设计变更等因素导致的延期,也应作出合理约定。
3、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明确总价、单价、结算方式;支付节点(如预付款、进度款、验收后尾款);违约金比例;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
特别要注意是否含有垫资、融资等变相加重承包方负担的内容。
4、质量标准与保修条款
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验收流程与标准;保修期限(通常为2年或5年);保修金的比例及退还方式。
5、变更与索赔机制
设计变更如何确认;签证流程是否清晰;索赔的程序、时效和证据要求。
6、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拖延工期、质量不达标、延迟付款等情形,违约责任应具体明确;
争议解决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诉讼,并明确管辖地。
四、推荐使用示范合同文本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为了规范合同内容,我国制定了统一的示范合同文本,即《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原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涵盖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适用于大多数工程项目。
使用示范文本的好处在于:
条款完整、结构清晰;法律风险较小;便于后期执行和维权;在发生争议时更容易获得法院支持。
当然,示范文本并非万能,仍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调整。
五、合同形式审查:书面合同必不可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这是因为:合同标的金额大;履行周期长;涉及多方利益;如果采用口头形式,一旦发生争议难以举证。
因此,无论工程大小,都应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并妥善保存作为法律依据。
六、常见合同陷阱与防范建议
1、“阴阳合同”问题
有的企业为了规避监管或税收,签订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这种做法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可能导致工程结算混乱、法律责任不明。
建议:所有合同内容应保持一致,必要时进行备案登记。
2、单方面免责条款
有些合同中会加入“乙方不得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等霸王条款。
建议:此类条款往往属于无效条款,签订前应提出修改意见。
3、模糊的工程变更条款
部分合同对变更签证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实际施工中难以追加费用。
建议:应在合同中明确变更流程、审批权限、计价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