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住房领域推出一系列举措,包括推进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新建商品房质量以及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等,旨在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其中,在住房领域,《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新的动力,并着力解决居民住房需求,提升居住品质。
一、 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提升城市形象
《方案》提出,要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于资本金的政策优势,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新模式下的城中村改造。这将有助于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为市民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 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老旧小区改造是提升居民居住品质的重要举措。《方案》明确,2025年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不少于600个,并启动2.65万台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这将有效解决老旧小区存在的安全隐患、设施老化等问题,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 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解决住房困难群体居住需求
为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需求,《方案》提出要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并明确用好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这将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的实物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让更多困难群众实现“安居梦”。
四、 提升新建商品房质量,打造高品质“好房子”
《方案》强调要落实国家《住宅项目规范》,优化房屋建造标准,提高新建商品房建设质量,加快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这将推动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提升产品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房的需求。
五、 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方案》提出要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具体措施包括:支持缴存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政策措施,以及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这些措施将减轻职工购房和租房压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