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6月1日,《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东莞城中村改造进入法治化、制度化新阶段。《条例》围绕政府主导、公益优先等六大原则,从管理体制、补偿安置、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作出系统规范,破解城市更新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2025年全市将启动36个整治提升类项目,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步伐,破解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和现实难题,2025年6月1日,《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是东莞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对城中村改造进行系统规范,标志着东莞城市更新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作为全国人口超千万的特大城市之一,东莞土地资源紧张、开发强度高,亟需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实现节约集约利用。目前全市城中村面积广、类型复杂,旧村、旧厂与旧城交错,改造难度大,仅靠现有法律法规已难以应对。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成为推进改造工作的迫切需要。
《条例》共计三十七条,不分章节,聚焦“政府主导、公益优先、规划先行、市场运作、产城融合、共建共享”六大基本原则,针对当前城中村改造实践中遇到的土地权属不清、补偿标准不一、公共设施滞后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管理机制方面,《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综合管理,住建、农业农村、城管等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
在群众普遍关心的补偿安置方面,《条例》提出三项关键举措:一是开展土地和房屋权属调查,厘清产权关系;二是由市政府制定统一的补偿安置指引,镇政府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具体方案;三是严格执行经公示的补偿标准,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同时,《条例》强调“公益优先”理念,要求在改造过程中同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保障性住房,并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做到城市更新与文化传承并重。
为推动《条例》有效落地,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期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市住建局副局长詹向辉表示,2025年全市将重点推进36个整治提升类城中村改造项目,各地要提前谋划、科学安排,确保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随着《条例》的正式施行,东莞将以法治方式持续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释放城市发展活力,拓展产业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助力打造现代化高品质城市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