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今年已累计筹措约34亿元各类补助资金,用于推动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通过支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及老旧小区和危旧房改造等多方面举措,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惠及数十万居民。
为加快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统筹财政资源,今年以来共筹措约34亿元各类补助资金,全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覆盖住房保障、基础设施改造与居住品质提升等多个领域。
在聚焦重点领域方面,广西安排约3亿元补助资金,重点支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项目。该项目将筹集约0.45万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优先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群体的住房难题;同时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预计将惠及约0.6万户居民。
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方面,广西大力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安排补助资金6.73亿元,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1万套(间),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此外,自治区还安排0.7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公租房保障,向约2.5万户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并新建公租房130套,确保对低保、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在提升居民居住质量方面,广西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安排14.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全区1191个老旧小区实施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以及公共区域修缮,预计惠及居民约12.68万户。与此同时,自治区还投入7.86亿元用于城市危旧房改造提质增效,重点改造C、D级危险住房共计1.69万套,通过改建、原址重建或异地安置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广西正不断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补充的住房保障体系,持续推动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更多群众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美好愿景。
摘自《人民日报》 记者 祝佳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