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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勘察信息化质量管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7-26 建设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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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3号修正),我厅依托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构建“源头可溯、过程可控、责任可究”的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体系。

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勘察信息化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3号修正),我厅依托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构建“源头可溯、过程可控、责任可究”的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强化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一)建立全过程确认机制。在监管平台中增设建设单位监督确认流程。建设单位应通过监管平台发起勘察流程,选择勘察单位,在勘察过程中对勘察现场作业人员资格、设备配置、勘察钻探质量等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并验收确认勘察工作成果。

(二)强化施工勘察监管。施工勘察阶段,建设单位应依据《广西工程勘察信息化数据采集及异常处理规则(试行)》,借助监管平台对施工勘察过程信息、结论以及异常情况处理过程进行全面、准确的信息化记录。相关记录信息将推送至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以便于后续监督管理需要。

二、规范勘察单位行为,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

(一)落实终孔录像制度。勘察单位在钻探终孔时,应通过监管平台实时上传终孔录像,录像内容应清晰展示测量钻孔深度过程、周边场地情况及现场作业人员等信息。

(二)强化现场人员管理。勘察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勘察信息化记录时,应通过监管平台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确保现场作业人员与平台登记人员信息一致。严禁无证上岗、冒名顶替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可通过“广西勘察”APP对勘察项目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终孔录像、人员认证等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二)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对辖区内勘察单位、建设单位做好政策解读,确保政策宣贯到位。

(三)请各单位自行登录监管平台(地址:https://gckcsj-dc.gxcic.net/login),在帮助中心里查阅监管平台操作指南、终孔录像及人脸识别要求。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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