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勤奋的黄工

待君勤勉努力时,功成名就心愿至

勤奋的黄工

通宝余额:0充值

积分:0

退出

查价服务

生效中

点击开通服务

询价服务

剩余0条

点击开通服务

请问是否要退出登录?

  • 残忍退出
  • 继续看看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建识 > > 浙江住宅分户验收新规9月实施

浙江住宅分户验收新规9月实施

更新时间:2025-08-02 建设快讯 原创
阅读(3,468) 点赞(41)

【导读】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压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保障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减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压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保障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减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分户验收的定义与范围

《办法》明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实体结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该办法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住宅工程。

建设单位为第一责任人

分户验收应严格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质量管理职责,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实施分户验收的第一责任人,对分户验收的组织、实施、成果、整改等承担全面责任。住宅工程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或代建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代建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共同组织分户验收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分户验收的程序与内容

分户验收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在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首先进行全面的自检评定,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提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编制分户验收实施方案,明确分户验收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组成人员等。分户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在建筑物相应部位做好暗埋水、电、暖管线区域标识和空间尺寸测定定点标识,配电控制箱(盘)内电气回路应标识清晰。影像资料每户留存5至10张照片,影像资料应清晰体现验收时间、楼号、户号、验收人员等内容和问题整改前后对比照片。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分户验收方案、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监督机构。

业主开放日活动

《办法》还提出,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邀请业主对住宅工程进行参观和检查。活动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将《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活动质量问题及处置整改情况汇总表》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活动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承诺说明》报送监督机构。

监督管理与信用惩戒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分户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机构应督促建设单位按本办法规定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工作完成后,监督机构应组织开展分户验收监督抽测,对分户验收结果进行比对性复核。分户验收监督抽测比例不低于总户数的2%,保障性住宅工程比例不低于总户数的5%。分户验收工作应纳入企业和个人诚信监管体系。在分户验收监督抽测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信用惩戒。

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影响与趋势

《办法》的发布,将对浙江省的工程建设领域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建设单位将更加重视住宅工程的质量,加强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分户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施工、监理等单位也将提高自身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和监理,减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发生。未来,随着《办法》的实施,浙江省的住宅工程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业主的满意度也将提高。同时,这也将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浙江住宅分户验收新规9月实施.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免费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 纠错/举报 本文经授权发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kf@zjt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