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7月30日,《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即将由福州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这一法规的出台,直面长期以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难”“使用难”等民生痛点,为福州大量“高龄”房屋的维修保障提供了法治支撑。
2025年7月30日,《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即将由福州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这一法规的出台,直面长期以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难”“使用难”等民生痛点,为福州大量“高龄”房屋的维修保障提供了法治支撑,让被称为房屋“养老金”的维修资金真正实现“管得好、用得顺、花得明”。
立法背景:“高龄”房屋维修需求倒逼制度升级
福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既有成片的老旧小区,也有大量建成超过20年的商品房。据统计,全市相当数量的房屋已进入“高龄”阶段,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老化问题日益突出——屋顶渗漏、电梯故障、水管老化、消防设施失效等问题频发,直接影响居民生活质量与居住安全。
然而,作为房屋维修保障的核心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长期面临“两难”困境:一方面,部分业主对交存标准、用途不清晰,存在“交存意愿低”“催缴难”等问题;另一方面,资金使用流程繁琐、申请主体单一,导致紧急维修需求难以快速响应,甚至出现“资金沉睡”与“维修无门”并存的矛盾。
“我家住的老小区楼顶漏水三年了,想申请维修资金却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流程走了半年还没动静。”家住福州台江区的王阿姨的经历,正是此前维修资金管理困境的缩影。此次《办法》的出台,正是为了系统性破解这些难题,让维修资金真正成为房屋安全的“守护神”。
交存与管理:明确范围、规范账户,兼顾效率与安全
《办法》首先从源头厘清了维修资金的交存与管理机制,为资金“入库”与“保管”定下规矩。
在交存范围上,《办法》明确了应当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类型,覆盖了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各类住宅,确保维修保障无死角。同时,为规范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由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专户管理银行并向社会公布,实现资金管理的透明化、专业化。
账户设置方面,《办法》采取“精细化分账”模式:已划定物业服务区域的,以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服务区域的,则以幢为单位设账,同样按户门号设分户账。这种“一户一账”的设计,既保障了资金归属清晰,也为后续查询、使用提供了便利。
在管理主体上,《办法》兼顾“政府代管”与“业主自治”:业主大会成立前,由住建部门代为管理,避免因业主组织缺位导致资金无人监管;业主大会成立后,可由业主大会自主决定继续委托代管或自行管理,充分尊重业主的自治权。这一灵活机制,既保障了初期管理的规范性,也为成熟小区的自主治理留出了空间。
使用流程:多元申请、简化流程,让资金“用得快、用得对”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申请难、效率低”问题,《办法》从流程优化与主体扩容两方面入手,让维修资金“活”起来。
在流程规范上,《办法》要求市住建主管部门统一规范申请使用流程,健全办理机制,公开办理事项与时限。这意味着,过去“多头跑、反复问”的情况将成为历史,居民可通过明确的指引快速完成申请。
在使用情形上,《办法》清晰界定: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如屋顶、墙面、楼梯间等)、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供水供电系统、消防设施等)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以及相关费用列支。这一界定既避免了资金滥用,也确保了该保障的项目“应保尽保”。
更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创新推出“多元主体申请”机制,规定申请主体不仅包括业主、业主委员会,还可由物业服务企业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这一设计有效解决了“业主分散难组织”“业委会缺位无主体”等问题。例如,老旧小区若未成立业委会,居委会可牵头申请资金维修漏水屋顶,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紧急处理:5个工作日审核,为房屋安全“抢时间”
房屋维修往往刻不容缓,尤其是电梯故障、屋顶坍塌风险、消防设施失效等紧急情况,稍有拖延就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办法》专门设置了紧急使用条款,为“救命维修”按下“加速键”。
《办法》规定,在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若发生紧急情况,申请人需按规定编制紧急维修方案,提交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立即将资金划转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之前小区电梯突然停运,老人小孩上下楼成了难题,申请维修资金时等了一个多月,居民意见很大。”福州晋安区某小区物业经理李先生表示,新办法的紧急处理机制将大幅缩短审批时间,让紧急维修不再“等不起”。
监督与追责:全程阳光透明,筑牢资金“安全网”
维修资金关系到每一位业主的切身利益,其安全与透明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办法》专设“监督”章节,通过多层次公示、业主查询权保障与严格追责机制,为资金安全上“双保险”。
在公示制度上,《办法》实行“分级公示”:由住建部门代为管理的,每年需在部门网站公示本地区资金的交存、使用、增值和结余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由业主大会自行管理的,需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本小区年度资金情况,公示时间同样不少于30天。这种“线上+线下”的公示模式,确保居民随时能了解资金动态。
同时,《办法》明确业主有权查询自家维修资金的使用记录、增值收益和账面余额,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核。这一规定赋予了业主充分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让资金管理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为震慑违法行为,《办法》还明确了法律责任:若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存在虚列工程项目、虚报工程量等套取资金的行为,将对直接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重拳”打击,从制度上堵住了资金滥用的漏洞。
法规意义:从“无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治理升级
《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福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它不仅解决了过去“交存无据、使用无序、监管无力”的问题,更通过制度设计平衡了“规范管理”与“便民高效”的关系,让房屋“养老金”真正发挥保障作用。
对于居民而言,法规带来的是看得见的安全感——屋顶漏了能及时修,电梯坏了能快速换,维修资金的每一笔支出都清清楚楚;对于社区治理而言,法规为业主自治与政府监管搭建了协同框架,有助于化解邻里因维修问题引发的矛盾;对于城市发展而言,规范的维修资金管理能延长房屋使用寿命,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为福州建设宜居城市注入持久动力。
随着《办法》的落地,福州将逐步实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得明白、用得放心、管得规范”,让每一栋房屋都能在“养老金”的保障下,始终保持“健康状态”,守护千万家庭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