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8月2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山东省在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2025年8月2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山东省在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迈出关键一步。该《方案》自2025年7月3日起实施,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前,全面健全招标投标制度体系,推动市场更加高效规范、公平公正、开放透明。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政策亮点是: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原则上将全面实行“评定分离”制度。这一改革举措或将深刻重塑山东建筑市场的竞争格局。
一、“评定分离”落地:赋予招标人更大自主权
《方案》第五条明确提出,将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对勘察设计项目以及单项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原则上全面实行“评定分离”制度。所谓“评定分离”,即“评标”与“定标”两个环节分离——评标委员会负责技术、商务等方面的评审,推荐不排名的中标候选人;而最终的中标人则由招标人根据内部定标规则,在候选人中自主研究确定。
这一制度打破了传统“评标即定标”的模式,强化了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方案》明确支持招标人完善内部定标规则和监督制度,并保障其对评标报告的审核权。若发现评标报告存在错误或不公,招标人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纠正。此举旨在解决长期存在的“专家定标、责任不清”问题,推动形成“谁使用、谁负责”的权责对等机制。
二、智能化评标提速:机器评标与AI辅助成新趋势
为提升评标效率与公正性,《方案》提出全面推进智能辅助评标。针对投标人资格、业绩、信用、投标价格等可量化内容,将明确智能评审因素,并指导制定技术指南。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技术标准通用、无特殊要求的项目,将支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并实施机器评标。
此外,技术标评审也将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推行“结构化智能评审”,由AI进行初步分析,再由专家复核认定。同时,技术标将尝试“分模块拆分后重组评审”,以减少人为干预和倾向性打分。目标是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智能辅助评标全覆盖。
三、评标模式革新:多点分散评标保障公平
为防止评标过程中的串通与围标风险,《方案》提出推进“多点分散评标”。即通过全省统筹评标场所资源,利用具备音视频通话功能的设备,实现评标专家在不同地点独立评标。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负责监管,主、副场交易中心配合记录专家行为。
这一模式打破了传统集中评标的物理局限,有效降低专家之间串通的可能性,提升评标过程的保密性与独立性。《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市可全面实施该模式,为评标公正再加一道“安全锁”。
四、优化营商环境:提前发布招标计划,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
为增强市场透明度、激发企业参与热情,《方案》要求国有资金项目原则上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30日发布招标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估算投资、预计招标时间等,便于企业提前准备。
同时,鼓励招标人对信用良好的投标人减免投标保证金,或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替代。这一举措将显著降低企业参与投标的资金压力,特别是对中小企业而言,有助于减轻负担、提升参与度。
五、强化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
《方案》强调加强全过程智慧监管,要求2025年底前实现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全部线上监管。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招标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自动审核,并对投标文件进行智能比对,自动识别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规线索。
此外,将开展全省统一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并将招投标行为纳入评价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招标人可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审因素,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
六、支持中小企业与设计创新
为保障中小企业权益,《方案》明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适宜由中小企业实施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对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价格得分5%的评审优惠,联合体投标的也享受2%优惠。
在勘察设计方面,鼓励采用设计方案或设计团队招标,报价权重原则上不超过10%,技术因素占主导。对未中标的优秀设计方案,鼓励给予不低于中标价10%的经济补偿,以激励创新。
一场系统性改革,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山东发布的招投标新规,不仅是一项政策调整,更是一场系统性的制度重构。从“评定分离”到智能评标,从信用承诺到智慧监管,多项举措协同发力,旨在破解招投标领域长期存在的顽疾,推动市场回归公平竞争的本质。
可以预见,随着《方案》的深入实施,山东建筑市场将迎来更加透明、高效、公正的新生态,为全国工程建设领域改革提供“山东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