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9月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关于发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鲁建标字〔2025〕7号),宣布对全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体系进行全面修编和调整。
2025年9月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关于发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鲁建标字〔2025〕7号),宣布对全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体系进行全面修编和调整。这一重要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省在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进程中迈出关键一步,旨在为即将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以下简称“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
一、顺应改革大势,构建新型计价体系
本次计价依据的修订,是山东省积极响应国家工程造价改革号召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强调由政府主导的“定额计价”向市场主导的“清单计价”转变,推动工程造价形成机制更加科学、透明、市场化。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的颁布实施,对全国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
山东省此次发布的计价依据,包括《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及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的消耗量定额,正是为了全面对接国家新标准而进行的系统性调整。通知明确指出,本计价依据将作为各专业建设工程开展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的重要参考,体现了其在引导市场行为、规范计价流程中的核心地位。
二、取消“规费”科目,重构费用项目体系
此次调整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是按照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费用中正式取消“规费”这一独立项目。这一变革打破了长期以来“规费”作为强制性费用单独列项的传统模式,标志着计价理念从“政府定价”向“市场计价”的深刻转变。
原“规费”中的各项内容被科学拆分并重新归类: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被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企业管理费”,更加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用工成本;
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至“措施项目费”下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突出其作为保障施工安全与环境的重要投入;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和优质优价费:分别纳入“其他项目费”类别,体现了对特定风险和质量奖励的专项管理。
这一调整不仅使费用结构更加合理,也增强了计价的灵活性和市场适应性,有助于市场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成本构成。
三、扩大人工单价内涵,真实反映用工成本
为更准确地体现建筑工人的实际薪酬水平,新规对人工单价的计算范围进行了显著扩大。通知明确要求,将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原本未完全纳入人工成本的项目,全部计入人工单价。
这一调整意味着人工成本的“全口径”核算,能够更真实地反映企业在人力资源上的综合支出。为便于执行,通知还给出了具体的调增参考比例: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议在原有人工单价基础上调增11%;
装饰、安装等工程:调增9.5%;
仿古、古建筑修缮工程:调增5%。
这一精细化的指导,有助于企业合理测算成本,避免因人工成本低估而导致的合同纠纷或项目亏损,同时也体现了对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四、强化市场信息服务,推动动态化管理
新规强调,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价格信息服务职能,动态发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信息及变化指数。这一要求凸显了政府角色的转变——从“直接定价”转向“信息服务与市场监管”。
通过建立完善的市场价格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权威、及时的参考数据,有助于企业根据市场波动调整报价策略,增强合同履约能力。同时,通知也鼓励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积极参与市场价格信息的发布,形成多元共治的市场信息生态。
五、明确执行时间,确保平稳过渡
根据通知,新版《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执行日期将与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同步,而各专业消耗量定额的执行日期则统一为2025年11月1日。在此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仍按原合同及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政策衔接的平稳有序。
同时,通知明确废止了此前发布的多项旧版定额和费用规则文件,包括鲁建标字〔2016〕39号、〔2022〕7号、〔2023〕10号等,实现了计价依据的统一和更新。
迈向更加市场化、精细化的工程造价新时代
山东省此次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更新,更是管理理念的革新。通过取消“规费”、重构费用体系、扩大人工成本内涵、强化市场信息服务,山东正构建一个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更加贴近工程实际、更具灵活性和适应性的新型计价体系。
这一系列改革举措,将有助于提升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促进建筑企业提升成本管控能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随着2025年11月1日的临近,相关企业应提前学习新规、调整计价软件、培训专业人员,积极适应这一变革,共同迎接工程造价管理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