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8月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广播电视局、能源局及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多部门,正式印发《四川省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25年8月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广播电视局、能源局及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多部门,正式印发《四川省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标志着四川省在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动招投标市场规范化、智能化发展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放管服”改革的积极响应,更是四川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中的重要实践。
政策背景:破解评标难题,提升市场公平性
长期以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的评标环节因其专业性强、权力集中,一直是廉政风险和操作不规范的高发领域。传统评标模式下,专家需集中于同一物理空间进行评审,容易受到地域关系、人情干扰等因素影响,存在“熟人评标”“围标串标”等潜在风险。同时,优质评标专家资源分布不均,偏远地区项目难以匹配高水平专家,影响评标质量。
为破解这些难题,四川省此次出台的《办法》明确提出“全面推广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旨在通过技术手段打破地域壁垒,实现评标专家的跨区域随机抽取与协同评审。这不仅是评标方式的技术革新,更是制度设计上的重大突破,有助于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提升评标过程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公正性。
核心内容:构建全流程数字化评标新机制
《办法》共十七条,系统性地构建了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的制度框架和操作规范,其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办法》第二条明确指出,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是利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和远程调度管理系统,跨地区组建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活动。第三条规定,四川省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省内开展此类评标活动时,必须适用本办法;跨省评标可参照执行。第五条进一步强调,采用电子招标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使用”远程异地评标,体现了政策的强制性与推广决心。
2.统一调度管理,保障评标资源均衡
第四条提出,在省级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网络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管理系统”,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配备符合标准的评标场地和设备,并提供足够机位接受统一调度。这意味着全省的评标资源将实现“一盘棋”管理,有效解决了部分地区评标场地紧张、专家资源不足的问题,确保评标活动能够“常态化、安全、保密”地开展。
3.优化评标组织,强化过程监督
《办法》对评标流程进行了精细化设计。第六条和第七条明确了“主场”与“副场”的概念,规定主场专家人数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一半,有效防止主场主导、副场陪评的现象。第八条要求主副场分别负责专家身份核验、通讯工具保管等现场管理,确保评标环境的独立与保密。第九条则建立了在线协商与投票表决机制,当专家意见不一致时,可通过电子系统进行表决,确保评标结论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4.健全应急机制与责任追究
第十条针对断电、网络故障等突发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变更场地、更换专家、申请隔夜评标等措施,并明确规定被更换专家的评审结论无效,必须由新专家重新评审。这一规定既保障了评标活动的连续性,也堵住了因技术故障导致评标结果不公的漏洞。同时,第十五条强调行政监督部门的主体责任,要求将远程异地评标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5.推动费用在线支付与档案集中管理
第十二条建立评标费用在线支付系统,实现费用透明化、规范化支付,避免现金交易带来的廉政风险。第十四条要求副场将评标音视频等电子资料备份送交主场统一保管,确保评标全过程可追溯、可复核,为后续监督和审计提供坚实依据。
政策意义:迈向智慧化、法治化招投标新时代
《四川省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的出台,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示范价值。首先,它通过技术赋能,实现了评标过程的“去地域化”和“去人情化”,大幅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提升了市场公平性。其次,统一调度系统和在线支付机制的建立,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标准化和智能化,优化了营商环境。最后,全流程电子化、可追溯的管理模式,为行政监督提供了有力抓手,有助于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可以预见,随着《办法》的全面实施,四川省的招投标市场将迎来一场深刻的变革。这不仅是四川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又一里程碑,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四川经验”。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迭代和制度的持续完善,一个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新生态正在四川加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