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9月2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湘建科函〔2025〕150号),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新国家标准。
2025年9月2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湘建科函〔2025〕150号),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新国家标准。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国家最新标准的积极响应,更是湖南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全省建设工程计价活动进入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的新阶段。
对接国家新规,推动行业规范化升级
此次通知的核心在于全面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标准》(GB/T50854-2024)等最新国家标准。这些标准由国家层面统一修订,旨在提升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性与权威性。湖南省通过出台配套文件,确保国家新规在本省顺利落地,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行为提供明确依据。无论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今后在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合同签订和工程结算等环节,都需严格遵循新规则,推动行业整体规范化水平提升。
费用构成清晰化,兼顾核算与实操
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构成方面,通知从两个维度进行了系统梳理。一方面,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由人工费、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增值税组成,这种划分方式有助于企业从成本源头进行精细化核算与管理。另一方面,从工程造价形成的视角出发,费用被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增值税,更贴近实际工程计价流程,便于在工程量清单中具体列项和操作。两种划分方式互为补充,既满足了财务核算的需求,也适应了招投标与结算的实际场景,体现了政策设计的系统性与实用性。
取费标准细化,解决实践争议
通知还对各类专业工程的取费标准进行了细化说明,解决了以往实践中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例如,在工程中,建筑工程基坑底面积超过20平方米、市政工程基坑超过150平方米的,均按机械土石方取费,避免了因分类模糊导致的计价偏差。园林绿化工程中单独发包的照明工程,如、等,明确按安装工程取费,体现了对专业属性的尊重。此外,市政工程中的、按市政标准计费,而小区或厂区内的同类工程则按建筑工程取费,清晰界定了不同场景下的适用规则,提升了计价的公平性与可操作性。
清单计价优化,提升透明度与灵活性
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方面,通知进一步优化了计价流程。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列项,对于发包人提供图纸并要求按图施工的项目,应在分部分项工程中列项,而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措施宜采用单价计价方式,增强可控性。超高施工增加费可在综合单价中考虑,也可单独列项,提升了计价灵活性。针对暂估价的管理,要求招标文件必须明确材料和专业工程的暂估价,并保持单价一致,防止后期价格争议。对于甲供材料,发包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理损耗率,若承包人实际领用量超出包含合理损耗在内的数量,超出部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这一规定强化了责任边界,避免履约过程中的推诿扯皮。
鼓励市场定价,守住安全底线
通知在推动市场化方面也释放出明确信号。各项费用的参考费率虽已公布,但强调市场主体可结合项目特点和市场价格自主测算确定,赋予企业更大的定价空间。这有助于激发市场竞争,推动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但值得注意的是,安全生产措施项目费的费率不得低于规定下限,体现了政府对施工安全的刚性要求,确保安全投入不打折扣,为工程建设筑牢安全防线。
平稳过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为保障政策平稳实施,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在此日期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这一“新项目新办法、老项目老办法”的过渡安排,充分考虑了市场实际,避免了政策突变带来的履约风险,体现了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人性化。
湖南省此次出台的新规,不仅是对国家新标准的落地执行,更是一次系统性的制度升级。通过明确费用构成、细化取费规则、优化清单编制、强化安全生产和市场导向,新政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活动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和“操作手册”。可以预见,随着新规的实施,湖南建筑市场的计价行为将更加规范透明,发承包双方的权责将更加清晰,工程造价的市场化形成机制将进一步完善,为全省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