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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城市更新,江西为“家门口的幸福”立法与实践

更新时间:2025-10-21 建设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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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为全省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在此框架下,南昌市积极推进“休闲空间”建设,利用闲置地块改善人居环境,将政策蓝图转化为市民可感可及的“家门口的幸福”,展现了江西通过法治与民生实践相结合,系统性提升城市品质的坚定步伐。

近日,《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为江西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改善人居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与生态资源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明确,设区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并备案。规划需明确总体目标、重点区域、更新任务及项目库,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系统有序推进。在更新主体方面,公益性项目由政府依法确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由双方协商;非政府投资项目则尊重物业权利人意愿。对于权属复杂且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政府可组织协商或依法决策。

在实施层面,《条例》要求更新项目依据专项规划和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内容涵盖功能定位、建设规模、更新方式、建设计划及资金筹措等,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实施主体可通过搬迁、租赁、购买、置换等方式推进项目落地。同时,《条例》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库,并在财政、税收、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助力项目顺利实施。

在全省推进城市更新的背景下,南昌市率先发力,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系统推进“休闲空间”规划建设。所谓“休闲空间”,是指面向公众开放的小型绿地、街角公园、社区花园等便民公共空间,旨在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进园”的宜居目标。

以南昌经开区皇姑路东侧一处新建休闲空间为例,该地块曾为荒废闲置地,垃圾堆积、杂草丛生。2025年6月,当地启动海绵化改造工程,通过铺设

、建设排水系统、铺设并实施绿化种植,成功将“城市疮疤”转变为集生态与休闲功能于一体的公共空间。周边居民李女士表示:“现在家门口就有公园,散步健身方便多了,天天盼着它开放。”

南昌市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科学规划、盘活边角地与闲置资源,并配套建设步道、座椅等便民设施,全市已建成一批贴近居民生活的“休闲空间”,有效提升了人居环境品质和市民幸福感。

随着《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的施行,全省城市更新工作将步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更多像南昌“休闲空间”这样的民生项目有望加速落地,持续推动城市功能完善与生活品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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