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9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并于10月14日向社会公开。这一新规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迎来一次系统性、结构性的升级,对施工企业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
2025年9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印发《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并于10月14日向社会公开。这一新规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迎来一次系统性、结构性的升级,对施工企业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该办法的实施,不仅是对近年来建筑行业安全事故频发问题的有力回应,更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生产底线的重要举措。
一、明确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特一级企业须设专职安全总监
此次新规最引人注目的亮点之一,是明确提出特级、一级施工企业应设置专职安全总监。根据《办法》第七条规定,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和一级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宜”设置专职安全总监,虽然措辞为“宜”,但结合全文的强制性要求和行业管理趋势,这实际上已成为一种准强制性标准。同时,文件也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企业、分支机构和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和安全风险情况设置安全总监。
安全总监的任职资格也被严格限定。根据第八条,企业安全总监必须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考核,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在本行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这意味着安全总监将不再是“挂名”职位,而是真正具备专业能力、承担重大责任的核心管理人员。
这一规定旨在解决长期以来部分企业“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通过设立专职高管岗位,将安全生产提升至企业战略层面,确保安全管理拥有足够的资源和话语权。
二、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带班生产不低于80%
在工程项目层面,新规进一步压实了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二十条明确指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这一规定再次强调了项目负责人在安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为确保责任落实,新规还引入了严格的“带班生产”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总监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这意味着项目经理必须深入一线,亲自参与现场安全管理,杜绝“遥控指挥”或“以包代管”的现象。这一要求将有效提升现场安全管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此外,第二十一条还规定,对于建设规模符合特定条件的项目(如大型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工程等),必须配备项目安全总监,并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进一步强化高风险项目的监管力量。
三、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细化,机械类人员成新增重点
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上,新规给出了清晰、量化的要求。第十八条根据不同资质等级的企业类型,明确了最低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及以下资质不少于3人;
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及以下(含不分等级)不少于2人;
劳务分包企业:不少于2人;
分公司、区域公司等分支机构:不少于2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涉及建筑械施工,必须在上述基础上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员。这一规定直击建筑行业高发事故类型——起重机械事故,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重点风险领域的精准施策。
此外,新规还鼓励企业为安全管理人员发放岗位津贴,并适当提高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以增强岗位吸引力,稳定安全管理队伍。
四、强化履职过程监管,推行“检查记录仪+安全日志”双轨制
为杜绝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新规在履职监管方面推出了创新举措。第三十三条规定,项目专职安全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全过程视频记录履职情况,且视频资料不得编辑、篡改,原始资料至少保存6个月。这一“阳光监管”措施将极大提升安全检查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同时,第三十四条要求安全员必须每日填写《施工安全日志》,详细记录安全检查和隐患处理情况。通过“视频+文字”的双轨记录方式,形成完整的履职证据链,既是对安全员履职的监督,也是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
五、安全监管迈向制度化、专业化、智能化
住建部此次出台的新规,从企业高管到项目负责人,从机构设置到人员配备,从责任界定到履职监管,构建了一套完整、严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它不仅是一份人员配备标准,更是一份推动建筑行业安全管理转型升级的“路线图”。
可以预见,随着该办法的全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将更加制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企业必须重新审视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真正将“安全第一”落到实处。对于整个行业而言,这将有助于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推动建筑业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