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10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这场覆盖全区的专项培训,不仅是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一次积极回应,更是对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理念与实践的深刻重塑。
2025年10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全区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这场覆盖全区的专项培训,不仅是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一次积极回应,更是对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理念与实践的深刻重塑。通过系统讲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费用使用规范以及事故警示教育等内容,内蒙古正以实际行动推动建筑施工领域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培训背景: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下的主动作为
此次培训的召开并非偶然,而是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房屋市政工程建设规模持续扩大,施工现场环境复杂、作业风险高,安全生产面临的压力日益严峻。为此,国家启动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旨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深层次矛盾。
在此背景下,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积极响应,将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关键抓手,开展针对性强、内容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的安危。通过此次培训,旨在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处处有安全”的良好氛围,真正把安全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
二、培训内容:聚焦重点,直击安全管理痛点
本次培训围绕四大核心内容展开:《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政策,以及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与行政处罚解析。这些内容精准切中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关键问题。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有助于企业建立科学的风险识别机制。只有清楚哪些情形属于“重大隐患”,才能做到早发现、早整改。针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缺陷清单进行剖析,有助于提升技术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谨性,防止因方案设计缺陷导致事故发生。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是保障安全投入到位的基础。现实中,部分企业存在挪用、克扣安全经费的现象,此次培训明确政策边界,有助于杜绝此类行为。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培训中融入了事故警示教育和行政处罚案例分析。通过真实案例的复盘,让参训人员直观感受到安全事故带来的惨痛代价和法律责任,从而增强敬畏之心,提升依法依规组织施工的自觉性。
三、管理要求:构建全过程、全员化安全责任体系
会议不仅停留在知识传授层面,更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其中,“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被反复强调。这意味着安全不再是安全部门或个别人的职责,而是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都必须承担的责任。从项目经理到一线工人,每个人都应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并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
此外,会议还提出要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实行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制度。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安全监管的可视化和可追溯性,也对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形成有效监督。“安全日志”制度的严格落实,则有助于形成每日排查、每日记录、每日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
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问题,会议明确要求杜绝无证作业与违章操作。这既是法律底线,也是保障现场作业安全的基本前提。通过加强人员资质管理,可以从源头上减少人为失误引发的事故风险。
四、创新形式与广泛参与:线上线下联动提升覆盖面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培训采用视频形式进行,线上线下共计约1500人参加。这种灵活高效的组织方式,既克服了地域限制,又确保了培训的广泛覆盖,尤其有利于旗县基层企业和管理人员同步获取最新政策信息和技术指导。
同时,培训强调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鼓励员工主动发现并上报安全隐患。这一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激发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员”的良性互动格局。
五、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更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安全生产无小事,尤其是在建筑施工这类高危行业,任何一次疏忽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内蒙古此次组织的大规模安全培训,体现了政府主管部门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也释放出“严管就是厚爱”的强烈信号。
未来,随着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必将更加精细化、常态化。唯有持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科技赋能与人员培训,才能真正筑牢安全生产的“防火墙”,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