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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规:外墙保温工程全链条严管

更新时间:2025-12-07 建设快讯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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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5年10月9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规字〔2025〕9号),该政策将于2025年11月10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1月9日。

政策出台背景:筑牢建筑安全“保温墙”

2025年10月9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规字〔2025〕9号),该政策将于2025年11月10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1月9日。这一新规的出台,旨在切实加强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的质量管理,防范外墙脱落、保温失效、火灾隐患等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建筑使用功能,全面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高层建筑日益增多,外墙保温系统作为建筑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问题备受社会关注。部分建筑因

不合格、施工不规范、后期维护缺失等原因,导致保温层开裂、空鼓甚至脱落,不仅影响建筑美观和节能效果,更可能引发“高空坠物”等安全事故。江苏省此次出台系统性管理通知,正是针对当前外墙保温工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设计、材料、施工到维护全链条进行规范,体现了政府对建筑本质安全的高度重视。

全链条压实责任,明确各方主体义务

《通知》首先从责任落实入手,构建了清晰的质量责任体系。建设单位被明确为工程质量的首要责任方,必须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违法发包。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需承担各自的质量主体责任,确保设计科学、施工规范、监理到位。同时,材料生产者、销售者对保温材料的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检测机构则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这一规定打破了以往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的局面,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据可查。

在设计环节,《通知》强调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明确防火、防水、节能等关键指标,并细化系统构造和材料参数。鼓励推广外墙保温与结构一体化、墙体自保温等技术成熟、耐久性高的系统,从源头上提升工程质量。施工图审查机构也被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设计文件符合规范要求。

严控材料与施工,筑牢质量安全防线

材料是工程质量的基础。《通知》对外墙保温材料的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材料供应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登记信息需与型式检验报告一致,且报告中必须包含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等关键检验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材料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重点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材料来源一致性及复验报告,严禁使用贴牌、冒牌材料或拼凑使用系统组件,确保保温系统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在施工质量控制方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作样板并经监理验收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施工中要严格落实“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重点做好基层处理、节点防水、防火隔离带等关键环节的隐蔽工程验收,并留存文字和影像资料。监理单位则需通过旁站、巡视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督。保温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还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拉拔试验和粘结面积比剥离检验,用数据验证工程质量。

建立长效维护机制,延长建筑“保温寿命”

建筑保温工程并非“一劳永逸”,后期维护同样至关重要。《通知》创新性地提出了“保修+定期检查”的长效维护机制。明确外墙保温工程最低质量保修期为5年,鼓励双方约定更长保修期。对于已交付使用的建筑,产权所有人应承担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责任:竣工9年内建议每三年检查一次,9至15年每两年一次,15年以上则需每年检查。超过合理使用年限仍需使用的,必须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并根据结果采取加固或维修措施。这一规定将维护责任落实到产权人,有助于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延长建筑使用寿命。

强化监管与社会监督,构建共治格局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加强全过程监管,包括设计质量、材料登记、施工过程等,并对关键项目进行抽检抽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同时,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对于开展质量信息公示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主动公开外墙保温工程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业主监督,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江苏省此次出台的外墙保温工程质量管理新规,系统性强、措施具体、责任明确,覆盖了从“设计图纸”到“终身维护”的全生命周期,标志着江苏省在提升建筑品质、保障公共安全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对全国其他地区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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