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10月23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监管通知》),并同步配套发布政策解读。
2025年10月23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和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监管通知》),并同步配套发布政策解读。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回应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专家倾向性评审等。该政策不仅体现了湖北对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更通过全过程管理、数智技术赋能和监管协同机制三大维度,构建起新时代招投标监管的新格局。
一、全过程管理:压实各方责任,规范“招投开评定”五大环节
《监管通知》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对招投标全过程实施精细化管理。文件围绕“招、投、开、评、定”五个关键环节,提出了13项具体举措,明确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责任边界。例如,在招标环节,严禁擅自变更招标方式或规避法定招标程序;在投标环节,严查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在评标环节,则大力推行“暗标盲评”“远程异地评标”等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
同时,《监管通知》还细化了综合指导协调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各环节中的职责分工,确保监管无死角、责任可追溯。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对“评定分离”机制作出明确要求——即评标委员会仅负责技术评审,定标权回归招标人,这既尊重了市场主体的自主权,又通过制度设计防止权力滥用。
二、数智赋能:以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与透明度
面对传统监管手段滞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监管通知》明确提出“推行数智应用”,推动招投标监管向智能化、精准化转型。在招标阶段,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对招标文件进行合规性自动监测,从源头上防范设置不合理门槛或歧视性条款;在评标阶段,建设并完善智能辅助评标系统,开展改革试点,提升评审效率与客观性。
更重要的是,湖北省将统一启用“招标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构建“预警—分办—处置—督办—反馈”的闭环监管机制。该系统可实现对项目从标前准备、标中执行到标后履约的全链条动态监控,一旦发现异常行为(如多家投标单位IP地址相同、报价高度趋同等),系统将自动预警并推送至监管部门,实现“早发现、早处置”。这种“技防+人防”相结合的模式,极大提升了监管的前瞻性与威慑力。
三、协同治理:打破部门壁垒,构建联合惩戒与信息共享机制
招投标乱象往往涉及多个环节、多个主体,单靠住建部门难以根治。为此,《监管通知》特别强调“构建监管协同体系”,推动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联合监管合力。文件明确要求住建、发改、财政、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协作,理顺市(州)、县(市、区)两级行政监督体制,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在失信惩戒方面,湖北将建立覆盖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体系,将信用评价结果直接应用于招投标资格审查和评标打分环节,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此外,政策还强调健全问题线索移送和案件同步查办机制,对党员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必须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并全力配合调查,彰显了“零容忍”的反腐决心。
迈向更规范、更公平、更高效的招投标市场
《监管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湖北省在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领域迈出了制度化、系统化、智能化的关键一步。通过全过程管理压实主体责任,通过数智技术提升监管精度,通过协同机制强化执法合力,湖北正着力构建一个规则统一、流程透明、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这不仅有助于保障重大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的高质量实施,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湖北样本”。随着政策的落地实施,一个更加公平、高效、廉洁的工程建设市场生态有望在荆楚大地加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