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编号为粤建质〔2024〕136号,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及省内多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强化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管理。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编号为粤建质〔2024〕136号,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及省内多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强化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该《通知》内容详实、措施具体,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对推动全省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背景严峻:事故频发倒逼制度升级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广东作为全国建筑业大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数量庞大、施工强度高、作业环境复杂。然而,部分项目仍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粗放、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等问题,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通知》开篇即指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在此背景下,广东省住建厅出台此《通知》,不仅是对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住建部相关要求的细化落实,更是结合本省实际,打出的一套“组合拳”,力求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压实责任:构建全链条安全责任体系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督责任,以及勘察、设计等参建各方的协同责任。
其中,特别突出建设单位的安全首要责任。《通知》要求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工程造价,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更不得违规指定分包单位。同时,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岗履职,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监理单位则需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
通过厘清各方职责边界,《通知》力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确保每个环节有人管、每项风险有人控。
三、聚焦重点:强化危大工程与高风险作业管控
针对建筑施工中事故高发的“危大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通知》提出更为严格的管理要求。明确要求所有危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实施前须进行技术交底,实施中须加强监测和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此外,《通知》还特别关注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起重机械安拆、深基坑支护等高风险环节,要求全面推行“双预防”机制——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如智慧工地平台、AI视频监控、物联网传感器等,实现对高风险作业的实时预警和动态监管。
四、科技赋能:推动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
《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要求各地市住建主管部门依托“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实现项目信息、人员资质、机械设备、隐患整改等数据的互联互通。
同时,鼓励企业应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无人机巡检、智能安全帽等新技术,提升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科技手段替代人工作业中的高危环节,不仅可降低人为失误风险,还能提高监管效率和响应速度。
五、严查重处:强化执法震慑与信用惩戒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通知》强调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级住建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突击检查,并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并纳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其在粤承揽业务资格,直至吊销资质证书。此举旨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动履责。
六、安全是发展的底线,更是民生的保障
此次《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广东省在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上迈出了更加系统化、制度化、智能化的关键一步。它不仅是一份行政指令,更是一份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庄严承诺。未来,唯有持续压实责任、聚焦风险、科技赋能、严格执法,才能真正筑牢房屋市政工程的“安全堤坝”,为广东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建设环境。
建筑安全无小事,一砖一瓦系民生。随着《通知》各项举措的逐步落实,广东有望在全国建筑安全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走在前列,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