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11月12日,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正式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45期)》(粤标定函〔2025〕33号),对《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中的部分内容作出动态调整。
2025年11月12日,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正式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45期)》(粤标定函〔2025〕33号),对《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中的部分内容作出动态调整。此举标志着广东省在深化工程造价改革、提升计价依据科学性与适应性方面持续迈出坚实步伐。
一、政策背景:响应市场变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自2018年广东省发布新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及施工机具台班费用规则以来,工程建设技术、材料价格、机械设备效率及人工成本等要素持续变化。尤其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盾构施工、装配式车站、智能化监测等新技术广泛应用,原有定额子目已难以全面覆盖实际施工场景。
为确保工程计价的公平、合理与可操作性,广东省自2020年起建立“定额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收集行业反馈,组织专家论证,并以“通知+附件”形式发布调整内容。截至2025年11月,已累计发布45期调整文件,形成“静态定额+动态补充”的灵活管理体系。
二、本次调整重点:两大核心文件同步优化
根据通知内容,本期(第45期)调整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文件:
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
此次调整可能包括:
新增或修订、、地下连续墙等关键工序的定额子目;
调整特殊地质条件(如、)下的施工消耗量;
补充BIM技术应用、管理等新型措施项目的计价指引;
优化材料损耗率与机械台班配置,更贴近当前施工组织水平。
2.《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
调整方向可能聚焦于:
更新主流施工机械(如大型盾构机、、高空作业平台)的折旧、燃料、人工及维修费用标准;
引入新能源设备(如电动挖掘机、氢能起重机)的台班费用测算方法;
细化不同地区、不同工况下的台班单价差异系数,增强地域适应性。
注:具体调整条文需以官方发布的附件为准,目前通知正文未列明细,但强调“与现行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三、执行原则:尊重合同约定,保障市场稳定
通知特别明确了一项重要执行原则: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
这意味着:
新签或尚未最终结算的项目,应按本期调整内容执行;
已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且造价成果已确认的项目,原则上维持原计价不变,避免因政策调整引发履约纠纷;
若合同中约定“按最新定额及政策调整”,则可依法依约适用本次调整。
这一安排体现了“尊重契约精神”与“动态适应市场”之间的平衡,既保障建设方投资可控,也维护施工企业合理权益。
四、反馈渠道升级:AI+专家系统助力精准咨询
为提升政策落地效率,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同步强化技术支持。通知明确指出: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AI+专家定额解答系统’向专家预约咨询或留言咨询。”
该系统结合人工智能初步答疑与行业专家深度解读,可实现:
定额条文适用性判断;
调整前后造价影响测算;
特殊工艺计价路径建议。
此举大幅降低企业理解政策门槛,推动定额调整从“纸面文件”转化为“实操指南”。
五、展望:定额体系迈向“智能、绿色、协同”
第45期调整虽篇幅简短,却折射出广东工程造价管理的三大趋势:
1.智能化: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动态更新与精准服务;
2.绿色化:通过机具费用调整引导新能源设备应用;
3.协同化:政府、企业、专家多方参与定额优化闭环。
未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速推进,尤其是深中通道、广佛西环、穗莞深城际等重大项目密集实施,科学、灵活、透明的计价依据将成为保障工程高质量建设的重要基石。
广东省此次定额动态调整,不仅是技术层面的微调,更是工程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以“小切口”推动“大改革”,持续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注入制度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