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11月5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应急管理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正式发布《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建质规〔2025〕6号),并同步配套政策解读。
2025年11月5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应急管理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正式发布《关于深化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建质规〔2025〕6号),并同步配套政策解读。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安徽省在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迈出关键一步,旨在通过强化保险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事故预防能力、保障从业人员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政策背景:从“可选项”到“必选项”的制度升级
安责险并非新概念,而是国家《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的法定强制性保险。近年来,国家层面持续推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建筑施工因其高风险特性被列为重点覆盖对象。安徽省此前已出台相关文件(如建质函〔2022〕183号),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投保不全、服务不到位、理赔效率低等问题。
此次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新《通知》,正是在总结前期经验基础上,对投保范围、承保标准、事故预防、理赔流程等关键环节进行系统性优化,推动安责险从“形式覆盖”向“实质保障”转变,构建“保险+服务+监管”三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
二、核心内容:全流程规范,突出“预防为主、保障有力”
(1)明确“应保尽保”,压实主体责任
《通知》规定,全省所有依法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在开工前投保安责险,实现全覆盖。投保主体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承包单位,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统一投保。值得注意的是,安责险费用被列为“不可竞争性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开工前一次性支付,严禁摊派给个人或转嫁成本,从源头杜绝企业因成本压力而逃避投保。
(2)设定保障底线,统一赔偿标准
为确保保障实效,《通知》明确: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低于60万元;赔偿范围涵盖从业人员及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事故救援、法律诉讼等相关费用。同时,参考费率为1.65‰,并实行差别化与浮动费率机制(上下浮动20%),激励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以降低保费支出。
(3)强化事故预防,变“事后赔付”为“事前防控”
这是本次政策的最大亮点。《通知》要求承保机构每年至少提供1次安全培训和1次风险辨识或隐患排查服务,并将不少于20%的保费专项用于事故预防服务,且不得挪用。服务机构发现重大隐患须立即报告监管部门,服务档案需保存不少于5年,确保过程可追溯、责任可倒查。此举真正将保险功能从“经济补偿”延伸至“风险减量”。
(4)优化理赔机制,保障受害者权益
针对以往理赔慢、程序繁等问题,《通知》明确建立快速理赔和预付赔款机制,允许保险金直接支付给受害者,避免中间环节延误。同时强调,安责险赔付不影响从业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等其他待遇,形成多重保障叠加效应。
三、技术赋能与协同监管:构建智慧化治理新格局
为提升管理效能,《通知》提出建设省级安责险管理平台,并与住建、应急、金融监管等部门系统对接,依托“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与动态监管。各级监管部门将对未按规定投保或整改不力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长效机制。
四、政策意义: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石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2022年文件同步废止。其深远意义在于:
对企业:通过保险杠杆倒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降低事故率与经济损失;
对从业人员:提供更及时、更充分的权益保障,增强职业安全感;
对行业:推动建筑施工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助力行业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
可以预见,随着这一制度的深入实施,安徽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将更加完善,为全国建筑行业安全监管提供“安徽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