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12月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调整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宣布自2025年12月15日起,对多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委托实施范围进行系统性调整。此次调整既包括新增委托事项,也涉及部分事项不再委托,体现了山东省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持续发力。
2025年12月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调整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公告〔2025〕65号),宣布自2025年12月15日起,对多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委托实施范围进行系统性调整。此次调整既包括新增委托事项,也涉及部分事项不再委托,体现了山东省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持续发力。
一、扩大委托权限:推动审批服务“就近办、高效办”
本次公告最引人注目的举措,是将多项原本由省级部门直接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面或部分下放至设区市及特定功能区实施。具体来看:
6项事项实现全省全覆盖委托:包括“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审查机构认定”“估价机构备案”“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这些事项今后将由全省16个设区市的相关行政机关全权办理,极大便利了企业和从业人员,减少跨层级跑动成本。
4项资质认定事项实行差异化委托:针对“资质认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和“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济南、青岛、烟台三市获得全部办理权限;其余13个设区市则承接部分权限。这种“分类授权、重点支持”的做法,既尊重了区域发展差异,又强化了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安全生产许可与执业资格认定进一步下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委托范围扩展至16市及青岛西海岸新区;“执业资格认定”更覆盖至临沂沂河新区、德州天衢新区等新兴功能区,体现出政策对国家级新区、省级新区发展的精准支持。
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认定聚焦重点城市:仅委托济南、青岛、烟台三市实施,凸显对高端人才服务资源的集中配置,有利于打造区域性工程建设人才高地。
二、收回部分处罚权:强化省级监管权威与执法统一
在扩大委托的同时,公告明确不再委托7项行政处罚事项,包括对房地产估价师虚假注册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经营、检测机构资质申请造假等行为的处罚权。这意味着这些涉及市场秩序、公共安全和行业诚信的关键执法事项,将重新由省级住建部门统一行使。
这一调整释放出重要信号:“放权不等于放任”。对于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影响行业公信力的违法行为,省级层面将加强统筹监管,避免因地方执法尺度不一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此举有助于维护全省建筑与房地产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政策背景与深层意义:以制度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
此次调整并非孤立行动,而是山东省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省政府第368号令等法规政策的具体实践。近年来,山东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减环节、压时限、优服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从效果看,权力下放将显著缩短企业办事周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例如,建筑企业申请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再赴济南提交材料,本地即可完成全流程办理;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也能在属地完成注册,提升职业便利度。
同时,差异化委托策略体现了“精准放权”理念——既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又根据城市能级和发展需求合理配置资源,避免“一刀切”带来的执行偏差。而收回部分处罚权,则是对“审管分离”机制的优化,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四、展望:构建更加协同高效的住建治理体系
随着2025年12月15日新规正式施行,山东住建领域的行政管理格局将迎来新变化。未来,省级部门将更多聚焦于政策制定、标准引领和重大案件查处,市县层面则承担起日常审批与服务主责,形成“省级统筹、市级主战、基层协同”的治理新格局。
对企业与公众而言,这是一次实实在在的“减负增效”;对地方政府而言,则是提升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契机。可以预见,随着配套培训、信息系统对接和监督评估机制的完善,此次权力调整将为山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