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12月15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通知,就《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标志着安徽省在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背景:响应“双碳”目标,推动建筑领域绿色转型
2025年12月15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通知,就《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标志着安徽省在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当前,我国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比重超过30%,其中既有公共建筑因设计年代较早、设备老化、能效低下等问题,成为节能改造的重点对象。安徽作为中部地区重要省份,近年来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此次编制地方性技术规程,正是为了系统化、规范化引导既有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提升整体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
核心内容:构建科学、可操作的技术规范体系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是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目标是为全省范围内既有公共建筑(如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场等)的节能改造提供统一、权威、可执行的技术指导。
根据附件中的编制说明,该规程涵盖了从前期诊断评估、改造方案制定,到施工实施、验收评价等全生命周期的关键环节。重点包括:
能效诊断与评估方法:明确如何对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可再生能源应用等进行系统检测与能效评估;
改造技术路径推荐:针对不同气候区、建筑类型和使用功能,提出适宜的节能技术组合,如、更换、更新、集成等;
经济性与可行性分析:强调在确保节能效果的同时,兼顾投资回报周期与运行维护成本,避免“为改而改”的形式主义;
验收与后评估机制:建立改造后能效验证制度,确保实际运行效果与设计目标一致,形成闭环管理。
这一规程的出台,将有效解决当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存在的标准不一、技术混乱、效果难验等问题,为政府监管、企业实施和第三方评估提供统一依据。
公众参与:开放征求意见,凝聚行业共识
本次征求意见工作由安徽省住建厅牵头组织,编制组指定联系人王玉珏负责收集反馈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提交书面建议,也可下载并填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后发送。
此举体现了政府部门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科学决策”的原则。建筑节能涉及设计、施工、材料、运维等多个产业链环节,广泛征求科研院所、设计院所、施工企业、物业公司及公众意见,有助于提升规程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推广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求意见恰逢全国多地加速推进城市更新与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安徽此举不仅服务于本省高质量发展目标,也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可借鉴的地方标准范本。
意义深远:助力城市更新与可持续发展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抓手。通过提升建筑能效,不仅可以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还能改善室内环境质量、延长建筑使用寿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以合肥市为例,若全市数千栋既有公共建筑按新规程实施改造,预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数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数十万吨,同时带动、智能控制、合同能源管理等相关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此外,该规程的实施还将推动建筑领域从“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变,契合国家“城市更新行动”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方向。未来,随着规程的正式发布与落地,安徽有望在全国建筑节能领域树立标杆。
绿色建筑,人人可为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的征求意见,是安徽迈向绿色低碳未来的重要一步。它不仅是一份技术文件,更是一份面向未来的承诺——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进步,让每一栋老旧建筑焕发新生,让每一度电、每一立方米燃气都用得更有价值。
公众、企业、科研机构应积极参与意见反馈,共同完善这一关乎城市未来与生态福祉的标准。唯有凝聚全社会合力,方能在“双碳”征程中行稳致远,共建美丽安徽、绿色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