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12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数据标准》(以下简称《数据标准》),并以建办市函〔2025〕343号文件形式正式下发。
政策背景: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监管
2025年12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数据标准》(以下简称《数据标准》),并以建办市函〔2025〕343号文件形式正式下发。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提升建筑市场监管的科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程建设规模持续扩大,招标代理作为连接建设单位与投标企业的关键中介环节,其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项目质量、资金使用效率乃至廉政风险防控。然而,由于各地信息标准不一、平台割裂、数据孤岛等问题长期存在,监管部门难以实现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精准、全流程监管。此次《数据标准》的出台,正是破解上述难题的关键一步。
核心内容:统一数据标准,打通信息壁垒
《数据标准》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数据规范体系。根据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单位,需依据该标准优化本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功能,并推进其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对接与数据共享。
具体而言,《数据标准》涵盖了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从业人员资质、代理业绩、信用记录、违法违规处理情况等多个维度的数据字段定义、格式要求和更新机制。尤其强调“及时推送招标代理机构业绩信息”,意味着未来代理机构所参与项目的全过程数据将被系统化采集、归集和公示,形成可追溯、可比对、可验证的完整信息链条。
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提升监管效能,也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透明、公平的竞争环境。企业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代理机构的真实业绩与信用状况,从而做出更理性的合作选择;监管部门则能基于高质量数据开展风险预警、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
实施路径:平台对接+协同治理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按照数据标准”推进平台功能优化与系统对接。这意味着未来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间将实现双向数据互通:一方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代理行为数据(如开标记录、中标结果、异议处理等)将实时回传至监管平台;另一方面,监管平台对代理机构的资质审核、信用评级、处罚信息等也将同步反馈至交易系统,作为项目准入或评标参考。
这种“监管—交易”闭环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建筑市场监管正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追溯”的全周期治理模式转型。同时,通知还特别提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等特殊行政主体,体现出政策覆盖的全面性与因地制宜的灵活性。
此外,文件强调“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联系”,表明两部委将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确保标准落地过程中技术、制度与操作层面的问题得到及时响应与解决。
深远影响:迈向智慧监管与高质量发展
《数据标准》的实施,是我国建筑市场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它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数据规范,更是制度层面的治理创新。通过统一标准、打通系统、共享数据,政府监管将更加精准高效,市场秩序将更加规范有序,企业诚信经营的动力也将显著增强。
长远来看,这一标准还将为后续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基础支撑。当全国范围内的招标代理信息实现标准化、结构化、实时化后,跨区域执业、跨省业绩互认、全国信用联动等深层次改革将具备坚实的数据基础。同时,也为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在建筑市场监管中的应用铺平道路,例如通过算法识别异常代理行为、预测履约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等。
以标准促规范,以数据强监管
此次《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数据标准》的发布,虽是一份技术性文件,却承载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意图。它标志着我国建筑市场监管正加速迈入“用数据说话、靠数据决策、依数据行动”的新阶段。
未来,随着标准的全面落地与平台的深度融合,一个更加透明、公正、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有望形成,为国家重大工程、民生项目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