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12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印发铁路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基础规〔2025〕1516号),标志着我国在铁路基础设施投融资管理方面迈出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一步。
2025年12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印发铁路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基础规〔2025〕1516号),标志着我国在铁路基础设施投融资管理方面迈出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一步。该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当前与中长期铁路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并为即将到来的“十五五”规划期铁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背景:从“十四五”收官迈向“十五五”开局的关键节点
当前,我国正处于“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规划酝酿的关键交汇期。铁路作为国家战略性、先导性、关键性基础设施,在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铁路建设投入,但同时也面临投资效率不高、资金监管薄弱、项目落地滞后等挑战。
在此背景下,国家发改委出台《铁路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既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有效投资扩大的具体举措,也是对既有铁路投资管理制度的一次系统性升级,意在通过制度创新破解当前铁路建设中的堵点、难点。
二、核心内容:聚焦“管得住、用得好、见效快”
《办法》全文虽以附件形式发布,但从通知正文可清晰看出其三大政策导向:
强化计划管理,确保投资精准投向重点领域。
《办法》明确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协同配合,科学编制年度投资计划,优先支持国家战略通道、城市群城际铁路、西部地区干线铁路以及公益性较强的普速铁路项目。这体现了“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投资原则,避免“撒胡椒面”式投入。
加强全过程资金监管,防范财政风险。
针对过去部分铁路项目存在资金挪用、进度滞后、绩效不彰等问题,《办法》强调建立覆盖项目申报、审核、下达、执行、评估全链条的监管机制。特别提出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动态监控资金流向,对违规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并纳入信用惩戒体系。
突出引导带动作用,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活力。
中央预算内投资并非“大包大揽”,而是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办法》鼓励通过PPP、专项债、REITs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运营,推动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格局。这不仅有助于缓解财政压力,也有利于提升项目市场化运作水平。
三、政策意义:为“十五五”铁路建设奠定制度基石
此次《办法》的出台,不仅是技术性规范文件的更新,更释放出强烈的政策信号:未来五年,国家对铁路投资将更加注重“质量”而非单纯“数量”,更加关注“效益”而非仅看“规模”。
它有助于优化全国铁路网布局。通过中央资金的精准引导,可加速补齐中西部、边疆地区铁路短板,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如“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
它将推动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随着地方政府债务约束趋紧,单纯依赖财政投入难以为继。《办法》通过制度设计鼓励市场机制介入,为铁路资产盘活、运营效率提升开辟新路径。
它彰显了国家对基础设施“硬联通”与制度“软联通”并重的战略思维。在加快物理通道建设的同时,同步完善治理规则,确保每一分公共资金都用在刀刃上,真正实现“建得好、管得住、用得久”。
四、展望:制度落地需多方协同发力
当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办法》能否真正发挥作用,还需各级发改部门、国铁集团、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形成合力。一方面要加强政策宣贯与业务培训,确保基层单位理解到位、操作规范;另一方面要建立动态评估与反馈机制,及时调整优化实施细则。
可以预见,在《铁路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的规范引领下,我国铁路建设将更加高效、透明、可持续,为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随着“十五五”临近,这张由制度护航的铁路蓝图,正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