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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强化配套费征管,优化工程审批流程

更新时间:2025-12-24 建设快讯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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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5年12月18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关于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和施工许可、竣工联合验收等工作衔接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优化措施,旨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强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并推动施工许可、竣工联合验收等关键环节的高效协同。

2025年12月18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关于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和施工许可、竣工联合验收等工作衔接的通知》(穗建计〔2025〕1337号),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优化措施,旨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强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并推动施工许可、竣工联合验收等关键环节的高效协同。该通知不仅是对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的深入落实,也是广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一、施工许可前须足额缴纳配套费,系统自动协同提醒

根据新通知,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工程整体施工许可证,或分阶段办理±0.000以上阶段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按照缴费通知一次性足额缴纳配套费。这一规定强化了“先缴费、后许可”的原则,确保政府性基金及时入库,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稳定资金保障。

更值得关注的是,广州市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业务流程的无缝衔接。当建设单位提交施工许可申请时,审批系统将自动弹窗提醒其完成配套费缴纳义务;同时,系统会同步将案件数据推送至配套费征收机构,由其进行审核确认。这种“自动提醒+数据共享+协同审核”的机制,不仅提升了行政效率,也有效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审批延误。

二、竣工联合验收阶段实行“多退少补”,承诺制助力项目提速

在项目竣工阶段,配套费的最终结算往往需依据规划核实意见确定实际建筑面积,从而产生“多退少补”的情形。为加快项目竣工联合验收进度,广州市此次创新引入“容缺受理+信用承诺”机制。

具体而言,若建设单位尚未取得规划核实意见,可凭《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测量记录册》先行办理配套费“多退少补”手续,并同步提交《关于按时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承诺函》。这意味着企业可在未完全具备全部材料的情况下启动验收程序,大幅压缩等待时间。

但政策并非无底线宽容。通知明确,若企业在承诺期限内未完成补缴义务,相关信息将被推送至“信用广州”平台予以公示,并暂停其以承诺制方式再次申报施工许可或竣工联合验收的资格。这一“宽进严管”的设计,既体现了对市场主体的信任,又通过信用约束机制守住财政纪律底线。

三、强化系统互联互通,提升企业申报便利度

为支撑上述改革措施落地,广州市将全面加强信息系统整合。通知要求,施工许可审批系统、竣工联合验收系统与配套费征收系统之间必须实现数据实时交互与业务协同,确保各环节信息一致、流程顺畅。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优化系统填报界面和操作流程,提升用户体验。例如,简化字段填写、增加智能校验、提供在线指引等功能,都将显著降低企业申报成本。同时,住建部门将加强对各区住建单位、征收机构及建设单位的培训宣传,确保政策精准传达、执行到位。

四、分区灵活施策,兼顾统一规范与地方实际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特别指出,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等区以及广州空港经济区可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指引。这一安排充分尊重了各区在发展阶段、项目类型、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差异,既保持了全市政策框架的统一性,又赋予基层必要的灵活性,有助于政策在不同区域精准落地、高效运行。

以制度协同促营商环境优化

此次广州出台的配套费征管衔接新规,标志着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迈入更高水平的数字化、协同化阶段。通过将财政征收、行政审批与信用监管有机融合,不仅保障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更以制度创新为企业减负提速。随着2026年1月1日的临近,广大建设单位应提前熟悉新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报建节奏,充分利用政策红利,共同推动广州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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