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12月3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迈入“全链条、可追溯、强监管”的新阶段。
2025年12月3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迈入“全链条、可追溯、强监管”的新阶段。该政策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提升行业透明度与专业化水平。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核心内容、实施路径及行业影响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整治乱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更新步伐加快,工程建设项目数量激增,招标代理作为连接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关键中介环节,其作用日益凸显。然而,部分代理机构存在从业人员资质不足、挂靠执业、信息不实甚至围标串标等问题,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根治此类顽疾,国家层面已陆续出台多项监管措施。此次山东省率先响应,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登记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既是落实中央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本地建筑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登记范围明确:覆盖全省合法合规代理机构
《通知》明确指出,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符合法定从业条件,并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均须纳入登记范围。这意味着,无论是本地注册还是外地入鲁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只要在山东承接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就必须完成信息登记。
此举有效堵住了“灰色地带”,避免部分机构以“临时合作”“项目挂靠”等方式规避监管,确保所有参与主体“持证上岗、阳光操作”。
三、登记系统上线:全流程线上操作,提升效率与透明度
自2025年12月31日零时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即“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正式开放“招标代理报送”功能模块。代理机构可通过省住建厅官网进入系统完成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其中带“*”号字段为必填项。尤为关键的是,系统要求每家机构至少录入5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并强调这些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及以上代理机构任职,严禁“挂证”或“借名”执业。
此外,登记信息将自动同步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跨区域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极大提升了监管效能。
四、强化主体责任:真实准确是底线,动态更新成常态
《通知》特别强调,代理机构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一旦信息发生变更(如法人更换、办公地址迁移、人员流动等),须在10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系统数据。这一规定打破了以往“一登了之”的静态管理模式,建立起“实时更新、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
同时,《通知》鼓励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虚假登记行为,均可向省住建厅举报。这种“政府监管+社会共治”的模式,有助于形成多方合力,压缩违规操作空间。
五、对招标人与市场的深远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要求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从已完成登记的代理机构中“自行择优选取”,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强制指定代理机构。这不仅保障了招标人的自主选择权,也倒逼代理机构提升服务质量与专业能力,以赢得市场认可。
未来,随着业绩信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动归集,一个以“信用+能力”为核心的新型评价体系将逐步形成。优质代理机构将获得更多业务机会,而劣质或失信者则可能被市场淘汰。
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
山东省此次推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制度,不仅是技术层面的系统升级,更是治理理念的深刻转变——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从“分散管理”走向“统一协同”。随着制度落地实施,山东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有望实现更公平、更透明、更高效的发展格局,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山东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