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6年1月21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山东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强省进程中迈出关键一步。
2026年1月21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山东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强省进程中迈出关键一步。该文件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系统部署了未来一段时期山东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机制,旨在加快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走出一条具有山东特色的城市现代化新路子。
一、“双圈”引领,优化山东半岛城市群格局
《意见》首先强调优化城市体系,强化山东半岛城市群在全国区域发展战略中的龙头作用。其中,“济南+青岛”都市圈被赋予核心引擎地位。文件明确提出要“培育壮大济南、青岛都市圈”,通过健全基础设施共联、科创资源共享、产业体系共建等协同机制,构建“双圈”联动发展格局。
同时,《意见》进一步细化“三核引领”战略:支持济南打造黄河流域重要的中心城市,青岛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烟台则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此外,文件还注重大中小城市与县城协调发展,特别提出以68个城镇化潜力提升县(市、区)为重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
二、创新驱动+城市更新,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在动能转换方面,《意见》突出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的双轮驱动。一方面,加快构建一流科技创新生态,争创国家级平台;另一方面,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新兴产业培育和未来产业布局,尤其提出要“擦亮‘齐鲁建造’品牌”,推动建筑产业链现代化。
与此同时,城市更新被列为重要抓手。文件要求定期开展“城市体检”,建立“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全链条更新体系,并鼓励发展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提出建立与建筑功能混合利用相适应的规划调整机制,为城市空间灵活转型提供制度保障。
三、以人为本,营造高品质宜居生活空间
《意见》将“人民城市”理念贯穿始终,聚焦住房、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民生关切。在住房方面,强调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保障与市场双轨供应体系,稳步推进城中村、危旧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并探索“原拆原建”等居民自主更新模式。
公共服务方面,文件提出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建设青年人才发展“微生态”,实施“全民参保·福暖万家”工程,并支持连锁化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尤为亮眼的是,明确要求逐步实现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全覆盖,并可结合服务人口设置住院床位,显著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四、绿色低碳+安全韧性,筑牢城市可持续发展底线
面对气候变化与公共安全挑战,《意见》专章部署绿色转型与安全发展。在绿色方面,提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发展,推进工业园区资源循环利用,并严格落实“两高”项目五个减量或等量替代要求。
在安全方面,文件强调夯实城市综合灾害防御基础,要求到2035年每个街道和社区至少设1处应急避难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同时,推动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实施城镇治理改造,并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智慧治理+文化传承,提升城市软实力与治理效能
《意见》高度重视城市治理现代化与文化软实力建设。在治理层面,提出搭建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打造“城市数字底座”,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并深化“爱山东”服务品牌。
在文化层面,强调保护老城区、工业遗产等历史资源,推进“非遗在社区”,探索居民主体参与的保护机制。同时,要求塑造彰显齐鲁文化底蕴的城市风貌,通过“一城一策”打造文化品牌,厚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系统谋划、协同推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
这份《意见》不仅是一份城市发展蓝图,更是一套系统性改革方案。它统筹经济、社会、生态、安全、文化多维目标,强调党委政府统筹、多元主体参与、法治与科技赋能相结合。随着政策落地实施,山东有望在全国率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高质量发展“山东样板”,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坚实的地方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