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6年1月21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关于做好惠州市2025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6〕26号),标志着2025年度全市建筑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全面启动。
2026年1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关于做好惠州市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6〕26号),标志着2025年度全市建筑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全面启动。该通知依据国家及最新职称政策,结合惠州本地实际,对申报条件、材料要求、时间节点、评审流程等关键环节作出系统部署,为全市建筑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清晰指引。本文将从政策背景、申报要点、创新举措和重要提醒四个方面进行深入解读。
一、政策依据明确,评审体系规范统一
本次职称评审严格遵循三项核心文件:一是惠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发〔2025〕11号);二是广东省人社厅与住建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4号);三是《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这三大文件共同构成了评审工作的制度基础,确保了评价标准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一致性。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指出,城乡规划专业职称评审已划归自然资源专业评委会负责,市建筑专业评委会不再受理相关申报,体现了专业细分与管理归口的改革方向。
二、申报范围清晰,资格条件细化具体
惠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简称“市建筑专业中评委”)负责受理全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申报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离退休人员及受处分期间人员不得申报。
在资历年限计算方面,政策区分了不同取得方式:
2021年及以后评审取得职称者:资历起算时间为次年1月1日;
2020年及以前评审取得者:资历起算时间为评审当年1月1日,材料起算时间为当年9月1日;
通过考试或认定取得者:资历起算时间为通过之日。
所有资历和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此外,继续教育要求明确:申报人必须提供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待遇也得到明确:高级工班等同大专,预备技师班等同本科。
三、服务对象多元,政策倾斜基层与特殊群体
通知充分考虑不同群体需求,体现政策温度:
民营企业人才:申报不与人事档案挂钩,可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参评;外地派驻惠州满一年者,经委托可就地申报。
基层人才: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申报中级职称可放宽任职年限1年。
港澳台及外籍人才:实行与内地人才一致的评审标准。
职业资格互认: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者,可视为具备对应层级职称,并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转系列评审:岗位转换后需在现岗工作满1年,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业绩可作为有效成果。
这些举措有效拓宽了申报渠道,增强了职称制度的包容性与激励性。
四、流程严谨高效,线上线下同步推进
申报工作采取“线下受理+线上提交”双轨模式: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3月9日至3月27日(工作日);
受理地点:惠州市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407室;
网上申报截止:2026年4月10日17:00前,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材料上传。
申报材料须经单位审核、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主管部门复核后方可报送。单位需对材料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严格把关,并出具不少于150字的客观评价意见。
评审费用按标准收取:工程师450元/人,助理工程师及技术员280元/人,缴费后不予退还。
五、信息一致是关键,诚信申报是底线
通知特别强调,“省职称管理系统”是全省唯一管理平台,须本人注册保管。网上申报材料必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影响评审结果由申报人自负。同时,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列入,作为今后申报的重要参考。
此次职称评审工作不仅是一次常规的人才评价活动,更是惠州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广大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应密切关注时间节点,认真准备材料,确保顺利参与评审,为个人职业发展和城市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