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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025年建筑工程职称评审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6-01-30 建设快讯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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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6年1月27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建筑工程技术人才副高级及以下级别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2025年度建筑工程类职称评审工作正式启动。

2026年1月27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技术人才副高级及以下级别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2025年度建筑工程类职称评审工作正式启动。该通知对申报范围、条件、材料要求、时间节点、审核流程及纪律规范等关键事项作出系统部署,为全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清晰的政策指引。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对该政策进行深入解读。

一、明确申报对象:聚焦在职在岗技术人员

《通知》首先明确了申报人员的基本范围:凡是在东莞市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且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者,均可申报。值得注意的是,公务员、离退休人员(含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者)以及在处分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明确排除在外。这一规定体现了职称评审“重实绩、重岗位”的导向,确保评审结果真正反映一线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

此外,《通知》特别强调,申报人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与其社保缴纳单位一致,并需提供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以核实其实际从业情况,防止“挂靠”等违规行为。

二、细化申报条件:资历计算规则更科学

本次评审依据《

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4号)执行。其中,对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进行了分类说明,更具操作性:

对于2020年及以前通过评审取得职称者,资历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

2021年及以后取得职称者(无论评审或认定),资历起算时间为下一自然年1月1日;

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者,资历从考试通过之日起算;

地区持证人员,可按证书有效期或落款时间起算,体现对台胞人才的包容性政策。

同时,《通知》要求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者须提供2025年度“

”系列的继续教育证书,而初次认定则不作此要求。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再作为硬性门槛,仅作参考,进一步减轻申报负担。

三、规范申报流程:全流程线上+线下结合

2025年度职称评审全面启用“广东政务服务网”系统,原“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已停用。申报人需先完成网上申报(2026年1月15日至3月16日),待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2026年3月23日至5月15日),受理地点为东莞市土木建筑学会办公室。

申报路径也有所区分:事业单位及公有企业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非公单位由用人单位直接报送;劳务派遣人员可选择通过用工单位或派遣机构申报,但需双方公示并共同盖章,确保程序公正透明。

四、强化审核与纪律:严打弄虚作假

《通知》对单位审核、行业复核及评委会受理三个环节提出严格要求。申报材料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凡存在虚假材料、未按规定公示或使用非标准表格等情况,将不予受理。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通知》明确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并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学术造假、业绩虚构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已获职称者将被撤销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举旨在净化评审环境,维护职称制度的公信力。

五、答辩与结果公布:注重实际能力考察

申报中、高级职称者须参加现场答辩,内容涵盖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及专业基础知识,每人约10分钟。未参加答辩者视为评审不通过。答辩安排将提前至少3天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确保程序规范。

评审结果将在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者可登录“

”下载电子职称证书,该平台为全省唯一官方认证渠道,证书信息不可随意更改。

六、其他重要政策亮点

《通知》还包含多项便民举措:国家职业资格可视同对应层级职称;跨区域流动人才可申请职称确认或重新评审;鼓励复合型人才申报多专业职称;台湾专业人才可凭认可目录内的资格申报,其境外经历视同境内经历。这些政策充分体现了东莞对多元化、国际化技术人才的开放态度。

2025年度东莞建筑工程职称评审工作在政策设计上更加科学、流程上更加规范、监管上更加严格,既保障了公平公正,又为专业技术人才成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广大建筑工程从业者应密切关注时间节点,认真准备材料,诚信申报,争取在本轮评审中顺利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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