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 京 市 物 价 局 京国土房管拆( 2003 )808 号 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 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物价局,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为规范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行为,合理确定各类房屋的重置 成新价,根据建设部《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1999) 和本市实 际情况,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物价局对原《北京市 房屋估价办法》、《北京市住宅楼房估价技术规范》作了修订,现予 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 二、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集体土地 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进行房 屋拆迁时,需要对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进行评估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三、平房、中式楼房重置成新价评估的分值,东城区、西城区、 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 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
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GB50500-2008,以下简称 ?计价规范 ?)已于 2008年 7月 9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联合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63号公告批准为国家标准,自 2008年 12 月 1日起实施。现就本市贯彻实施 ?计价规范 ?提出以下意见: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执行 ?计价规范 ?和本通知。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工程价款的支付、索赔与 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办理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除应遵守 ?计价规范 ?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