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残疾人的设计规范 作者: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转贴自:北京旅游信息网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一、 无障碍通道 1、 坡道和升降平台 1) 建筑的入口、 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 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 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 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 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 1.50m 的轮椅缓冲地带。 4) 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 不应小于 1.50m。 5) 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16。 6) 坡道高度的限定
1 培育残疾人社会工作人才 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赵小瑜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残疾人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 残疾人社会保障不断加强, 残疾人在 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服务不断得到拓展,特别 是近年来, 我国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残疾人带 来了福音, 2010 年 3月 10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 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国办 [2010]19 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入一个全 新的阶段。 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是当前,也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残疾人 工作的中心点,也是残疾人的迫切需求和关注点。 由于残疾人的需求具有特殊性、多样性、 类别化等特点,要将残疾人保障和 服务融入政府大盘,争取资源,用足政策,要动员社会、 社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