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作面顶板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 掘进工作面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 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棚梁、棚腿。 2、 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金属前探梁临时支护, 严禁空顶作业。 3、 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工作面空顶距做出明确规定。 4、 开工前,安监员及班组长必须对所在工作面的巷道支护及 帮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开工, 5、 放炮前,靠近掘进工作面 10 m长度内的支架必须加固。放 炮后,必须对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先行修复,修复支架 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迎头作业在 超前支护或临时支护下作业。 6、 放炮完毕后必须及时使用前探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7、 架设棚子前,当班跟班队长或班长必须指派有经验的工人 按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