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会实施细则 (2015年 月 日第 次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 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根据《工 会法》、《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和《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 (代 表)大会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职工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发挥职工的劳 动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形式。 企业工会是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 负责职 工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 第三条 职工大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 企业和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 第四条 支持企业行政依法行使行政指挥的权利,教育和组织职工努 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使企业不断发展壮 大。 第五条 企业职工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六条职工大会各项活
职员会议实施细则 1.总则 为切实保障员工参与企业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职 员会议制度 ,推动企业推进与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 制定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单位(部门) 。 3.组织制度 3.1 职员会议正确处理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调动员 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推进与事业的发展。 3.2 职员会议在公司管理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积 极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促进企业发展。 3.3 职员会议实行考核制原则。 3.4 公司职员会议每年必须召开一次;各加工厂根据工 作需要适时召开员工大会和管理会员大会。公司职员会议必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员工出席。职员会议进行考评和作出决 议,必须经全体员工过半数通过。职员会议根据需要,可邀 请一些未当选员工的企业、部门管理和有关负责人作为列席 成员参加会议;还可特邀主管部门参加会议。列席成员和特 邀成员没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