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阶段的监理实务 第一节 在施工管理阶段中监理工程师地位、 权限及 工作原则 一、监理机构的权限与地位 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前言中关于建设工程监 理定义指出:所谓建设工程监理, 是指具有相应资质 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 依据国家工 程建设的法律、 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建 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 对工程建设实施专业化监督管理。 实行建设工程监理 制,目的在于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这就决定了监理的位置定位, 在合同主体中监理是第 三方,受委托 ,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管理。监理 工作是服务性工作。 在合同的授权下对工程建设参与 的对方行为进行的监控、 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 管理措施,保证建设行为符合满足合同约定和国家法 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 性,促使建设进度、造价、质量按计划实现,确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