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以强制性条文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从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成为招标项目的通用计价方式。但随着城市基础建设投资力度加强,宜商宜居配套设施的不断提升,以及人民对民生问题的强烈诉求,使得很多工程在各种不完备的情况下要尽快上马,"下浮率招标"模式就应运而生了。这对造价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管控不当,很容易造成造价投资失控。
欢迎阅读 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办法 为了能够合理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订本办法。 一、初步设计阶段 项目部在详细勘察现场并对初设图纸进行审查以后,应对设计 概(预)算进行审核,并要求设计单位根据对初设图纸的审核结果以 及现场勘察实际情况对设计概(预)算进行调整修正。调整修正后的 设计概(预)算,经审计部门和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后,做为确定项目 建设总投资以及编制项目建设资金计划的最高限额和依据。 二、工程招投标 1、项目部在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订货等各个环 节,要充分引进竞争机制,完善招标制度,使工程造价与工程质量、 建设工期紧密结合。 择优选择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供货单位。 2、项目工程进行招投标时,应先行确定标底编制采用定额及取 费标准:⋯⋯所编制的标底不得超过初设概算和施工图预算, 如超概 (预)算需向公司项目领导小组专题报告,申请批示,最终按批示执 行。具体招标程序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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