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料 ,Word 版,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 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根据《国 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 41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工程 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的确定与控制, 提供工程 造价咨询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或咨询 服务企业。 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原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 活动时,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评 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入围供应 商 项目编号: SXZB-1510 1318Z053/01 采 购 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二 O一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七、签订合同 八、保密和披露 九、询问和质疑 十、违约处罚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5 年 10 月 26 日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受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委托,对其财政 投资评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入围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 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