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二) 3.3 设计规定 3.3.1 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将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分室设置,各室应具有独立功能。小便间不得露 天设置。厕所的进门处应设置男、女通道,屏蔽墙或物。 每个大便器应有一个独立的单元空间,划分单元 空间的隔断板及门与地面距离应大于 100mm,小于 150mm。隔断板及门距离地坪的高度: 一类二类公厕大于 1.8m、三类公厕大于 1.5m。独立小便器站位应有高度 0.8m 的隔断板。 3.3.2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应以蹲便器为主,并应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设置一定比例的坐便器。大、小便的冲 洗宜采用自动感应或脚踏开关冲便装置。厕所的洗手龙头、洗手液宜采用非接触式的器具,并应配置烘 干机或用一次性纸巾。大门应能双向开启。 3.3.3 公共厕所服务范围内应有明显的指示牌。 所需要的各项基本设施必须齐备。 厕所平面布置宜将管道、 通风等附属设
Standard for design of public toilets in city CJJ 14-2005 J 476-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5 年 12 月 1 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 [2002]84 号“关于印发 《2001~2002 年度工程建设城建、 建工行 业标准制定、修订》的通知”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调研和认真总结,参考有关国 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 CJJ14-87 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 3. 设计规定; 4 独立式公共厕所的设计; 5.附属式公共厕所的设计; 6.活动式公共厕所的设计; 7.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设计。 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是: 1. 增加了术语; 2.设计原则由 “卫生、适用、经济”,改为“文 明、卫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