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对建筑物计提折旧时.可按照其原值的一定比例预留残值,残值可以有变价收入。但目前拆除建筑物有时采用爆破的办法.其结果影响到建筑物价值的完整回收,为此.计提建筑物折旧预留残值的规定应该废止。其益处有以下几个方面。
在地球资源枯竭之前,为了国家在未来的国际资源争夺战中占领制高点,应未雨绸缪对资源实现大规模的战略储备。当前,利用我国建筑业高速发展机遇期,大规模推广钢结构建筑以求较大规模钢铁集中消耗形成"藏钢于屋"即可实现钢铁资源的战略储备,这样一种储备不会影响钢铁资源在建筑中使用价值的发挥,从而规避了"冬眠"式储备。钢结构建筑成本高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根据钢结构建筑中钢材易集中回收以及残值较高的特点,文章提出了钢结构建筑残值证券化的新概念。采用钢结构建筑残值证券化手段,可以让证券持有人在分享因资源枯竭或通货膨胀带来的丰厚收益的同时分担高昂的建造成本,从而能够使国家以超低成本或零成本实现大规模钢铁资源战略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