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 目录 基本概况 生产总值 新区荣誉 发展理念 编辑本段 基本概况 济宁高新区是 1992 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下辖 4 个办事处,(洸河办事处、柳行办事处、王 因街道办事处、黄屯街道办事处)人口 13 万。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于 1992 年,地处济宁城区东部, 面积 169 平方公里,人口 15 万。区内建有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 国家级留学生创业园、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以及国家级生物技术产 业基地、工程机械产业基地和纺织新材料产业基地,是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园区。综合经济实力跃居全省国家级、省级高新 区第一名,并且跻身全国高新区前 20 强。 2010 年 9 月,济宁高新区晋升为国家级高新区,成为创新型国 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编辑本段 生产总值 目前,在区内投资的世界 500 强企业达 15 家,工业企业 1000
土地出让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甲方): 身份证: 受让人(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 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的所 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 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 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 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 区 栋 号,出让给受让人的土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其最终面积以房地局测量结果为准,面积差多退少补。 ) 第四条:本合同出让地的用途为综合用地, 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的有使用年限的国有土地,地上房屋享有永久产权。 第五条:出让人出让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