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 户 申 请 XX 供电所: 我叫 XXX,家住景家冲 14 号。因房屋过户原因需要将用 电户 XXX 客户号为 3502065063 ,属居民用电, 用电户过户 到我的名下,望根据我的这一申请准予将电表过户给我,给 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移 表 申 请 XX 供电所: 我叫 XXX,家住景家冲 14 号。因家中围墙动工改建,需 将家中电表移动,望根据我的这一申请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 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移 表 申 请 XX 供电所: 我叫 XXX,家住景家冲 14 号隔壁。 因邻居家中围墙动工 改建,需将家中电表移动望根据我的这一申请给予办理相关 手续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过户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因房屋变更所有权
乌鲁木齐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规定 为完善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制度,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印 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的通知》 (建住房 [2007]258 号)及《乌鲁木齐市经济适用住 房管理办法》 (乌政办〔 2010〕1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保障对象 乌鲁木齐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兵团驻乌单位的,向兵团住房保障部门申请 )。 二、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 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为一 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政府当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三、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