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 申 请 人 (签名 ): 人 员 类 别: 所 在 企 业 名 称: 申 请 日 期: 申 请 类 别:首次申请 [ ] 延期申请 [ ] 贵 州 省 建 设 厅 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于申请办理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申请人必须按 本表内容认真规范如实填写。凡填报不规范、字迹潦草、印章不全的,省建设厅不予 受理。 二、填写本表时(签名盖章除外)必须用计算机打印。申请表中栏数(页数)不 够的可增加,但格式必须一致。 三、“人员类别”填写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所在企业”为本人当前所在的独立法人企业,填写时需填写企业全称,该名称须与工商 注册和企业资质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一致。 五、申请时,需将表中涉及的所有证件原件交由各市(州、地)建设局或省质监 总站核验,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一份。所附资
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从事建筑活动的管 理,维护我省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根据《建筑法》、 《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省 外企业(以下简称省外企业)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省外企业是指工商登记注册地不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 企业或机构。 省外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在黔设立的独 立法人分支机构,在取得资质证书后,按照本省企业进行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 装修工程。 第三条 省外企业入黔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本 省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