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附件: 2013 年度金华市建筑装饰行业“茶花杯”优质工程奖名单 序号 工 程 名 称 施 工 单 位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1 和天下娱乐会所装饰工程 浙江东宇建设有限公司 蔡跃通 盛庆宝 2 中国农业银行永康世雅分理处装饰工程 浙江佳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周莉靖 胡红梅 3 秋滨派出所及保安大队业务用房装饰工程 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宋志康 严浩浩 4 永康市星月湾工程一标 4 号楼幕墙工程 浙江经典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许 煜 陈 静 5 广安苑、广宁苑别墅幕墙工程 金华市婺江建筑装璜有限公司 王治平 傅国华 6 工行金华分行兰溪站前支行装饰工程 浙江旭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姜旭恒 曹国林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装饰工程 浙江艺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毛加源 徐招星 8 金华市中医院新病房大楼装饰工程 浙江广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潘兴坤 傅国松 9 武义桐琴镇办事中心
1 金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金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及现住房面积核定 (一)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户籍条件: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各街道城市居民户口(含符合 当地安置条件的军人) 。 家庭成员包括: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同住一处并在同一户籍 内的子女、夫妻双方父母以及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 共同居住 3 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分户申 请:(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 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2) 未单独立户的已婚或离异人员因无房而实际与父母(或子女)同住 的。 2、现住房条件: 3 人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 16 平方米, 3 人以上家庭住房面积低于 48平方米。 3、经济条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 庭收入线标准。 (二)现住房面积核定 下列房产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