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履约保证金承诺函 开具日期: 20 年 月 日 致: XXXXX公司 本承诺函作为 ( 以下简称卖方 )与 XXXX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于 年 月 日就 总承包工程 (以下简称项目 )项下提供 签订的( XXXX)号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承诺函。 由于卖方未能出具有效的银行保函,根据买卖双方协商,卖方同意从本合同的预付款即 ¥ 万 元(大写 元整)中留出合同总价的 10%,即¥ 万元(大写 元整 )质押于买方作为 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并以此双方约定如下: 1 只要买方确定卖方未能履行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 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买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 (以下简称违约 ),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买方将 凭关于卖方违约情况说明的书面通知, 立即从上述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上述金额 的款项。 2 本履约保证金承诺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