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坑支护质量监理细则 第一节 工程概况 1.1工程设计单位:广州南方建筑设计研究院 1.2工程勘察单位:湖北地矿建设勘察有限公司 1.3设计技术要求: 拟开挖基坑近似呈方形,南北向长约 230.0m,东西向宽约 200.0m,基坑开挖面积约 30000m2, 基坑周长约 720.0m。设计± 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 21.95m,南部一层地下室板底标高 -7.10m,自然地 面标高取 21.5m,则基坑实际开挖深度为 6.65m;北部二层地下室板底标高 -10.8m,自然标高取 21.5m, 则基坑实际开挖深度为 10.35m。由于该基坑南北部开挖深度不同,之间高差 3.70m,实际施工时,一 层地下室基坑在前期需作为二层地下室施工用场地,暂不能开挖到位,设计时,预留 1.30m土层,形 成一高度为 5.0m 的过渡型台阶坡面。 根据场地地面标高、 地质条件及开挖深度的不同将基坑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