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 目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工业建筑 单层厂房 跨度 m 〉24 〉18 〉12 ≤12 檐高 m 〉20 〉15 〉9 ≤9 多层厂房 面积 m2 〉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 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 住宅 层数 层 〉24 〉15 〉7 ≤7 面积 m2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20 ≤20 公共建筑 层数 层 〉20 〉13 〉5 ≤5 面积 m2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17 ≤17 特 殊 建 筑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构 筑 物 烟囱 高度 m 〉100 〉60 〉30 ≤30 水塔 高度 m 〉40 〉30 〈30 砖水塔 筒仓 高度 m 〉30 〉20 〈20 砖筒仓 贮池
Afeng 朵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一、土石方工程 二类:挖或填土石方量≥ 50000立方米,且挖或填深度≥ 10m的 机械土石方工程。 三类:挖或填土石方量≥ 30000 立方米,且挖或填深度≥ 6m 的 机械土石方工程。 四类:(1)二、三类工程以外的机械土石方工程; (2)人工土石方工程。 二、打桩工程 二类:(1)桩径> 480㎜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 (2)钻(冲)孔桩; (3)地下连续墙; (4)打预制方(管)桩。 三类:(1)桩径≤ 480㎜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 (2)人工挖孔桩; (3)打钢板桩。 三、软基加固及支护工程 二类:(1)采用桩径> 480㎜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的支护工程; (2)采用钻(冲)孔桩的支护工程; (3)采用地下连续墙的支护工程; (4)采用打预制方(管)桩的支护工程。 三类:(1)采用桩径≤ 480㎜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的支护工程; Afeng 朵